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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隆回县教育局机构概况

机构名称:隆回县教育局

机构地址:隆回县桃花坪街道朝阳路400号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邮   编:422299

电   话:0739-8240050

传   真:0739-8238697

邮   箱:lhjybgs@163.com


  二、职能职责

  第一条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邵阳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1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隆回县教育局(以下简称县教育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职责由县教育局承担,设立教育秘书股,负责秘书组日常工作,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组织研究全县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协调督促落实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第四条县教育局贯彻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规,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和管理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和管理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五)统筹指导、管理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职工岗位培训、扫除青壮年文盲等工作。

 (六)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全县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统计和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指导、管理全县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管理全县教师奖励基金会及教育系统对外交流、援助与合作工作,指导教育有关的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的组织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七)落实好教育扶贫的相关政策,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及贫困地区的教育援助。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等工作,指导县直教育单位的党建、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稳定工作。

 (九)依据《教师法》规定,在职责范围内,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贯彻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系统教职工队伍建设、管理与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县教育系统劳动、人事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助落实教职工的各项待遇,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人才管理和流动、录用审核;负责全县教师及教育工作者的奖励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的送评、聘用及助理职称的评聘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以及教育局二级机构工作人员的调配、劳动工资、考核、退休、评残、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十)管理全县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和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协调制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开辟就业市场,提供优质服务。

 (十一)统筹管理普通和成人大中专学校招生、选招飞行学员及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制定职业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

 (十三)统筹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县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办单位: 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 隆回县数据局 (电话:0739-8242461) 网 址: www.longhui.gov.cn
湘公网安备:43052402000128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05264号 网站标识码:4305240029 地址:隆回县桃花坪街道桃洪东路450号
主办单位:中共隆回县委、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隆回县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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