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
机构地址:隆回县桃花坪街道桃洪中路104号县委大院内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邮政编码:422299
电 话:0739-8232140
传 真:0739-8232140
电子邮箱: fgj8232140@163.com
主要职责
机构简介:县发展和改革局(简称县发改局)是综合研究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宏观调控、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县发改局对外加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机构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情况和执行计划的报告。
2、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3、汇总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制度建设及资金监管。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组织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工作。
5、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牵头组织编制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县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计划;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6、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贯彻落实国家中部崛起比照西部开发、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和湘西地区开发的政策措施;落实武陵山片区开发和扶贫攻坚规划;组织编制区域规划、城乡规划并协调实施;研究制定统筹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制定开发园区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的落实;统筹协调区域合作,承担县对口支援有关工作。
8、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牵头负责全县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0、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1、组织推进铁路、机场建设工作。拟定全县铁路、机场建设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和会同县直相关部门争取铁路、机场建设项目,做好项目前期申报工作;协调解决铁路、机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矛盾。
1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牵头拟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拟订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实施对煤电油气等能源和新能源的管理;审批、核准、备案、审核上报全县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承担煤炭体制改革、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和开发利用等有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推进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县内石油和天然气储备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全县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相关重大科技项目;协助开展核电有关前期工作;组织推进全县能源对外合作,协调能源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承担县能源委员会具体工作。
13、编制和执行全县价格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管理国家和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政策,依法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垄断行为;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14、协调推进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牵头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鼓励市场主体投资,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政务、法制、商务、信用等环境,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指导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相关工作。
15、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16、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17、牵头整合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导和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平台,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上下衔接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其他分散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逐步纳入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的监督检查。
18、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责调整:
1、划入县商务局(县粮食局)的粮食管理和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职责。
2、划入原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的能源运行相关职责。
3、划入县民政局救灾物资储备职责。
4、划入县应急管理局应急物资储备职责。
5、划出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到县自然资源局。
6、划出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到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
7、划出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到县农业农村局。
8、划出重大项目稽查职责到县审计局。
9、划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到县医疗保障局。
10、划出价格监督检查职责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