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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隆回县财政局内设机构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新闻、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接待、车辆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和乡镇财政所组织建设、宣传教育、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人事管理、工青妇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财务股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建账和清查及会计资料的立卷、归档、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工资、津贴的核算和发放、人员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财务会审;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

(四)综合股(隆回县津贴补贴工作办公室)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参与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负责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承担行政事业单位津补贴的具体工作;承担物价、移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

(五)财政监督股(税政法规股)

负责全县的财政监督检查;组织贯彻实施国家财税法规,负责全县财政法制宣传工作;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并提出完善财税法规、财会制度和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对违反财税法规、政策和财经纪律、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进行检查处理,并依法做好违规款项的收缴入库工作;受理违反财税法规、政策、制度的重大举报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维护财经纪律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文书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本级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

(六)预算股

拟订地方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承担县直部门预算布置、审核、批复、调整及公用经费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办理预算追加事宜;负责政府采购预算有关工作;负责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工作;办理县与乡镇的财政结算事项;承担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的具体工作;指导全县预算管理工作。

(七)国库股

负责“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后国库管理的具体工作,承担国库集中收付工作,负责财政资金调度;负责县级财政收入的组织协调和全县财政收入调度工作;负责汇总编制全县财政收支报表,分析、预测财政收支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汇总编制县级财政总决算和全县财政总决算;审核汇总编制县级部门决算和全县部门决算;管理国库资金,办理县级预算缴、拨款;管理县级财政专户资金和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负责专户资金和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的拨付及核算工作;负责实施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制定推进和完善国库改革相关制度办法;审核批复国库集中支付用款额度;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负责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清算。负责国债发行、兑付及二级市场管理;拟订财源建设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审计部门审计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有关财政收支平衡情况的联络协调工作。

(八)行政政法股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组织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制定会议费、差旅费等政府性开支标准;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县直行政基建工作。

(九)教科文股

承担教育、计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组织执行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的有关专项资金;负责县级国有宣传文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经济建设股

承担发改、交通、建设、环保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商贸企业、农村物流、服务业发展等专项资金管理;负责新能源发展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城建项目资金管理的编制和执行;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一)农业农村股

承担农业、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研究拟订财政支农和财政扶贫政策制度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分配和管理支农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特大防汛抗旱资金、农业救灾防灾资金、涉农补贴资金。

(十二)社会保障股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分配和管理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三)企业股

承担工业经济和信息、安全生产、煤炭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研究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研究提出县财政支持有关行业的政策建议;管理有关专项资金和企业亏损补贴;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工作,负责有关县属企业财务监管。

(十四)金融股(对外经济贸易股、县政府投融资管理办公室、)

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金融宏观调控、金融类企业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参与制定地方金融工作管理的政策、制度,研究提出促进金融事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县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金融类企业的财务监管;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负责地方金融类企业的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工作;负责涉农等政策性保险的相关工作;承担商务、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管理服务业等专项资金并拟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税源和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承担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的管理制度及办法,承担贷(赠)款的具体管理工作;审核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购汇人民币限额。

(十五)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办公室

研究制定公私合作(PPP)相关制度规定制度;支持公私合作(PPP)项目建设,管控项目建设风险;指导全县公私合作(PPP)工作。

(十六)政府债务股

组织实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承担地方政府债务的融资管理工作。

(十七)资产管理股(隆回县清产核资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监管等制度和办法;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界定、资产清查、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指导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产权交易事项;拟订资产清查的有关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除县政府授权相关部门监管企业以外的清产核资工作;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工作。

(十八)绩效管理股

研究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政策、制度和办法,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组织实施县级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健全绩效评价资料信息库,研究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为制定财政政策和分配财政资金提供依据;

(十九)会计管理股

负责全县会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地方性会计规范性文件;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按规定承担全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管理全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承担指导和监督会计事务所业务的工作;联系指导会计学术理论研究及相关学会等工作。

(二十)乡镇财政管理股(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负责研究提出乡镇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办法,参与拟订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强乡镇财政所建设;指导乡镇财政预算编制工作;指导乡镇财政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指导乡镇债务管理和乡镇债务的化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村级债务管理和化解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管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和农村财务会计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具体组织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参与调查研究农村经济和农民负担情况,参与全县农村综合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起草全县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具体措施,指导和推动全县农村改革工作;承担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

(二十一)信息管理股

负责全县财政系统广域网建设中的软件平台选型、网络系统论证等技术协调工作,建立网络运行及安全保障等管理制度;负责建设和管理局机关局域网和县级财政业务城域网,负责局机关各业务子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承担本局应用软件开发和数据处理工作;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编码,设计和建设财政业务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负责建设并管理本局门户网站、因特网站,开发信息资源,提供财政信息服务;负责全局电话通讯系统和宽带网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局机关计算机等信息网络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并提供有关技术咨询服务;参与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和管理,负责局机关干部信息网络技术培训工作;对局机关配置、报废信息网络设备提出技术审核意见。

(二十二)工资统发中心

拟订全县工资统发有关政策;负责全县全额预算拨款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统发工作;负责建立工资统发对象的工资发放档案;做好工资统发的协调工作。

(二十三)政府采购股

拟订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办法,研究制定政府采购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编制县本级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并监督实施;确定政府采购范围,制定政府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依法审批非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方式;依法管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政府采购举报和投诉;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监督政府采购制度和合同执行情况;编制全县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二、直属机构

(一)县财政事务中心

负责为财政收支管理、政府非税收入征缴管理、财政票据管理等相关事项提供服务保障;按职责分工做好非税收入征缴工作,为相关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财政财务规章制度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保障;负责县本级非税收入的资金清算工作,具体承担收入核算、资金划缴、结算分成、收入退付等事务性工作;承担财政票据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乡镇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乡镇财政网络信息化建设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1.综合部。负责中心的日常运转及人事、党建、财务等工作。

2.非税收入部。按职责分工做好非税收入收缴工作,为相关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财政财务规章制度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保障。

3.资金结算部。主要负责县本级非税收入的资金结算工作,具体承担收入核算、资金划缴、结算分成、收入退付等事务性工作。

4.财政票据部。主要负责为财政票据的发放、购领、核销、年检等提供服务保障。

5.财政补贴部。负责乡镇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方案的制定;补贴数据采集公示、补贴数据录入审核、补贴资金发放;负责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

(二)县预算编审中心

负责编制县级预算和县级预算外收支计划;代编全县收支预算;指导和审核乡镇财政预决算。

(三)县财政投资评审事务中心

拟定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参与财政性投资项目的相关前期工作;负责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预(概)算和竣工结(决)算的审查工作,并出具评审意见;参与重点财政投资项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审查工作,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将招标价控制在批准的概算投资范围之内;参与相关财政投资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跟踪服务,对项目支出预算的执行进行追踪问效;负责管理财政投资评审经费,开展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培训;负责建立项目评审中介机构和专家库,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对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专家参与评审工作;做好各类评审资料的归集、存档和保管工作,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审查情况。

1.综合部。负责项目评审资料的受理、登记、流转、整理归档和评审备案项目的受理、登记、资料归档工作;负责评审中心资金、资产的登记和管理;负责财政评审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做好考勤登记和日常管理、来人来访接待工作;负责评审项目的计划安排、抽查稽核,做好评审机构和评审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房建市政评审部。负责市政、房建、园林绿化等项目的评审和服务工作。

3.农林水评审部。负责水利、国土、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的评审和服务工作。

4.交通评审部。负责公路、桥隧等项目的评审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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