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花门街道茶山社区澄水村三组郭小红周兰轩夫妻侵占集体土地建房侵占用集体土地建围墙把集体地成个人 | ||||
来信人: | 来信时间: | 2024-4-23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来信内容: | 郭小红周兰轩夫妻侵占集体土地建房,他们的房子本来面积只是现在所建房子一半,占了集体土地的坪,建的房子,虽然有几年时间了,但是还是侵占了集体土地。村里人都知道的。以前的澄水村村长书记都知道的。是不是占了几年就是自己的了。第二个,他前面把集体土地用围墙围起来,本来是一条路,把路也封住了。这个地村里也有登记的,是集体地方。围墙有七八年样子。我在前面反映了,花门街道办去调查了,说八九年代建的,完成是乱说,道听途说听来的,没有认真调查。完成走马观花的结果,我对他们调查的结果不满意。根本就不是事实。所以我再次反映。希望有个公正的结果。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街道干部和社区干部再次到您所在院落了解情况,您长期在外务工,您家人和四邻群众均认可邻居郭小红夫妇房屋和围墙年代久远的事实,您家人对街道及社区干部的调解建议无异议。对于您所反映的占集体土地的情况,待不动产登记证下发后,街道执法大队将统一集中依法依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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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花门街道办事处 | 回复时间: | 2024-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