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出台首届房地产交易展示会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
时间: 2023-04-13 15:15 来源: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机关、省市驻隆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我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4月29日至5月3日举办隆回县首届房地产交易展示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出台房交会有关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房交会期间交易的商品房契税100%予以奖补

2023年4月28日至5月13日购买住宅类、商业类新建商品房(含商铺、车位,不含工业厂房和二手房交易的商品房、商铺),按契税征收额的100%奖补给购房户(网签合同在房交会优惠政策期间,缴纳契税时间在合同网签15个工作日内)。

二、继续顺延相关优惠政策

2022年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促进全县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隆政办发〔2022〕15号)文件第一条关于“降低交易成本”执行时间延长一年至2024年6月30日。

三、保障子女就近入学

房交会期间交易的商品房,业主子女可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契税缴纳凭证原件,享受房屋所在地居民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一年级、七年级)同等待遇。

 

           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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