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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香桥镇织密“防溺水网”
时间: 2024-08-19 15:32 来源:荷香桥镇 作者:荷香桥镇 【字体:

为进一步增强辖区内居民群众防溺水安全意识,全力做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健康安全,隆回县荷香桥镇推动落实“想尽千方百计,拧紧责任链条;道尽千言万语,绷紧思想之弦;历尽千辛万苦,扫除盲区死角”的“三千万”工作机制,紧盯重点群体、重点区域、重要时段,织密防溺水“安全网”。

一、想尽千方百计,拧紧责任链条。一是强化组织引领。荷香桥镇始终把防学生溺水作为大事、要事、急事来抓,想尽千方百计完善制度机制。镇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副组长,各相关行业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全镇一盘棋统筹规划防溺水工作,常态化开展防溺水工作调度,进入防溺水特护期以来共进行7次防溺水形势分析研判,进一步查漏补缺,优化立体防控机制,有效构筑防溺水安全堤。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荷香桥镇贯彻“看好水、管住人”原则,制定镇级防溺水工作方案,严格压实各单位落实责任,以“党建+河长制”工作模式,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防溺水工作纳入了河长制工作要点内容。统筹村内党员、网格员、“三长”代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者等力量,全方位开展防溺水工作。三是健全联防联控。加强联防联控,共筑“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防护体系。启动校园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读倡议书、溺水体验、集体宣誓、签名活动,营造浓厚防溺水宣传教育氛围。全镇学校推行安全警示教育要求,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暑假期间班主任利用短信、微信群等联系方式,将预防溺水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和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学校主要负责人带队到校园周边开展危险水域风险隐患排查。村社区干部认真梳理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学生名单,上门入户开展宣传教育,并逐一联系家长,加强家长的沟通协调,督促家长落实监管责任,共同守护学生的生命安全,引导学生敬畏生命、珍爱生命,密切关注学校动态,及时做好家校沟通。

二、道尽千言万语,绷紧思想之弦。为杜绝溺水事故发生,切实筑牢防溺水安全“防护网”,该镇坚持“以宣促防”,通过张贴海报、竖立警示标语标牌、开展知识宣传、召开专题讲座、在村级微信群转发防溺水内容等方式,普及防溺水安全知识,强化人身安全意识,形成人人防溺水的浓厚氛围。一是加大学校宣传力度。依托学校宣教主阵地,大力开展一系列中小学生防溺水主题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宣传广播、班级微信群、宣传栏等宣传阵地,结合主题班会、安全知识竞赛、主题征文比赛等,制发《防溺水倡议书》《暑期安全告家长书》《暑假安全知识手册》,并通过短信等形式不定期向家长推送防溺水警示信息,真正使安全知识入脑入心,提高师生应对溺水危险的能力,增强了防范意识。与学校、学校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家长分别签订防溺水责任书3000份,发放防溺水倡议书、致家长一封信均超过1万份。二是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该镇27个村(社区)在节假日、放学后等重要时段,通过村村响循环播放防溺水警示音频,向广大青少年宣传防溺水知识。各村社区共开展防溺水宣传活动30场,发放资料7000余份,及时发布预警信息220余条全面提升学生及家长防溺水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自救互救技能。走访家长或者监护人宣传《湖南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若干规定》,明确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履行的防溺水义务。

三、历尽千辛万苦,扫除盲区死角。

当下正值酷暑,为有效构建防溺水安全防线,荷香桥多措并举,全面开展防溺水安全工作,确保防溺水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加大巡逻力度。荷香桥镇将日常防溺水巡查与河长制巡河相结合,各村社区共成立村级防溺水志愿巡查队27支,开展巡河活动,通过分片包保、宣传教育、围蔽管理、加强巡查等措施,进一步压紧压实水域管理责任,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镇级防溺水巡查队伍监督与指导村支两委与水域末端管护责任人认真履职,常态化开展巡逻巡查,在重点时段到危险水域加大巡查力度及密度,做好记录,及时教育劝阻学生涉水的危险行为。开展岸上、水边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并劝导危险涉水行为30余起,筑牢防护安全线。二是加大排查力度。全面开展地毯式隐患排查工作,着重对学校周边、学生上放学路段、居家周围进行溺水危险点排查,总投资40万元在各个重要水域落实“四个一”(一个救生圈、一条救生绳、一根救生竿、一个警示牌)救生设施,共在重要水域水体安装防溺水警示牌123块,设置警示标语,常备救生圈、救生衣、救生绳等救援物资170套,确保危急关键时刻来得及、用得上,全方位夯实“物防”根基。同时在风险较高水域安装制作防溺水宣传语音播报和防溺水智能管控系统25套,自动持续性播放语音提示。并在护林员与水域周边居民中选取专人组建重点水域巡逻队伍,聚焦重点时段,加强日常巡逻,及时发现并制止未成年人在危险水域附近逗留,从源头上遏制溺水事故发生,切实筑牢防溺水安全“防护网”,切实做到“有人巡、有人防、有人管”。

稿件单位:荷香桥镇 一审: 艾泓彧 二审: 袁丽娟 三审: 刘远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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