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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登记号: | LHDR-2022-00001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隆政函〔2022〕9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一、制定基本情况和必要性
为切实加强城区赧水路人行道健身步道日常管理及维护,为城区居民健走、跑步提供良好的场地、进一步提升城区居民身体素质,营造全民健身浓厚氛围,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该办法。
二、起草过程
经过前期对赧水路健身步道管理的试行,结合隆回县人大代表、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专人进行调研,对隆回县赧水路管理进行了全面的剖析,结合群众反映:该跑道容易受到车辆、人行的破坏等意见,报请局班子领导同意,由法规股起草上报该办法。
三、起草过程中不同意见和协调情况
经过多方协调一致认为:
制订隆回县赧水路健身步道管理通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机关、省市驻隆各单位、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社区、村(居)委会和个人应自觉遵守赧水路健身步道管理规定。
在处罚主体方面,以城管局为主,但是该项工作行政执法对象人数众多,致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
四、主要内容和有关问题
《关于加强城区赧水路健身步道管理的通告》明确了管理的主体,规范隆回县赧水路健身步道管理模式,严格按照《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我县的实际情况,为了加强隆回县赧水路健身步道管理工作力度而制定。
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