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结合我县实际,特编制《隆回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隆回县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隆回县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hui.gov.cn)上查阅《指南》。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隆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公地址:隆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五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739-8242461 传真:0739- 8242461
邮政编码:422299
电子邮箱: admin@longhui.gov.cn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隆回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除采取隆回县政府门户(www.longhui.gov.cn)网上公开外,还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隆回县人民政府网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等途径予以公开。
2.本机关在隆回县政务服务中心设有政府信息查询窗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到政务大厅查阅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地址:邵阳市隆回县桃洪东路496号隆回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电话:0739-8242461。
3.政府公报查询地址:https://www.longhui.gov.cn/longhui/zfgb/list_n.shtml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隆回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隆回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longhui.gov.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所申请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隆回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按要求详细填写有关申请事项后,通过网上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在7个工作日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联系方式。
(3)所申请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