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承接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文件名称: 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承接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LHDR-2018-00013
索引号: 4305240029/2022-00336 发文编号: 隆政发〔2018〕17号
公开目录: 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8-12-0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8-12-07 有效期: 2023-12-0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8〕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8〕25号)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邵市政发〔2018〕15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取消12项行政许可等事项,承接9项行政权力事项(详见附件)。
对于公布取消和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相关部门要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并加强宣传解读,确保落实到位。各部门要抓紧做好衔接工作,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过去公布的行政许可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 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共计12项)
2. 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共计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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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共计12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 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审批 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取消审批后,市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强化“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木材运输证核发”,从源头上对乱砍滥伐行为强化管理。2.加强与食药工商质监部门的信息沟通交流,掌握了解从事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并相应加强实地检查、随机抽查,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本地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总数的20%。重点核查经营(加工)场所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审查企业原料和产品入库出库台账、审查木材来源是否合法。3.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结果及时通报食药工商质监部门,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4.会同环境保护、食药工商质监、物价、税务等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5.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引导木材加工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加工木材。
2 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县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取消审批后,县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加强有线电视系统工程的新建、改造等建设管理工作,确保有线电视网络覆盖城市各个社区。2.规范有线电视运营企业运营服务和安全,强化内容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安全、检修、维护和应急处置等管理。
3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取消审批后,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制定完善并公布维修业务标准,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度,及时公布相关信息。2.要求机动车维修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开展维修业务,维修服务完成后应提供明细单,作为车主追责依据。3.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为的监管,对维修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4.建立黑名单制度,深入推进维修诚信体系建设。
4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县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取消审批后,县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农业机械维修相关标准和规范,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规范维修企业服务,引导维修企业推行承诺服务制,加强行业自律,要求维修企业提供服务明细单,作为消费者追责依据。2.加强修理人员技能培训,提高维修队伍能力和水平。3.加大对农机维修企业的抽查检查力度,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结果记入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4.畅通农机维修质量投诉渠道,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5 船舶进出渔港签证 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取消审批后,改为实行报告制度。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明确进出港报告的内容,加强渔船管理,简化船舶进出港手续。2.通过信息系统或渔船身份识别系统掌握进出渔港船舶的状况。3.加强重点时段、重点渔船的管理,伏季休渔期保证休渔地区渔船回船籍港休渔,大力整治涉渔“三无”船舶。
6 设立分公司备案 市级及以下食药工商质监行政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取消该事项后,食药工商质监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设维护信息系统,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分公司设立信息要及时推送、及时更新、及时掌握,加强监管。
7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 市级及以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原工商总局令2014年第63号) 取消该事项后,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设维护好信息系统,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信息要及时推送、及时更新、及时掌握,加强部门协同监管。
8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取消审批后,省交通运输厅要通过督促落实维修业务标准,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经验备案制度,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为的监督检查,开展质量信誉考核、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推进维修诚信体系建设等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9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县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取消审批后,省农机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督促市县两级农机主管部门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2.加强对农业机械维修相关标准的宣传贯彻,加强修理人员技能培训。3. 推动行业自律,引导农业机械维修企业推行服务承诺制,支持成立各类农业机械维修行业自律组织。4.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健全农业机械维修监督检查制度。5.畅通投诉渠道,公布受理农机维修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0 设立分公司备案 省级及以下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取消该事项后,市场监管部门要建设维护信息系统,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分公司设立信息要及时推送、及时更新、及时掌握,加强监管。
11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 省级及以下市场监管部门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原工商总局令2014年第63号) 取消该事项后,市场监管部门要建设维护好信息系统,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信息要及时推送、及时更新、及时掌握,加强部门协同监管。
12 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取消该事项后,市场监管部门对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申请补领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作废声明,改为在审批部门官方网站免费发布公告。
附件2
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共计9项)
序号 行政权力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设定依据 原实施
机关 承接管理实施
机关 下放形式 备  注
1 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 行政许可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第八条、第九条 市粮食局 县粮食主管部门 直接下放
2 粮油仓储单位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发改委令第5号)第六条
《湖南省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湘粮储〔2011〕33号) 市粮食局 县粮食主管部门 直接下放
3 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许可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市公路管理局 县公路管理机构 直接下放
4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市公路管理局 县公路管理机构 直接下放
5 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市公路管理局 县公路管理机构 直接下放
6 更新砍伐公路护路树木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 市公路管理局 县公路管理机构 直接下放
7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道)、电缆等设施,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道)、电缆(属县乡道)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六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市公路管理局 县公路管理机构 直接下放
8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道)、电缆等设施审批(属县乡道)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市公路管理局 县公路管理机构 直接下放
9 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审批(属县乡道)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市公路管理局 县公路管理机构 直接下放

一审: 二审: 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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