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回县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回县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LHDR-2018-00010
索引号: 4305240029/2022-00333 发文编号: 隆政发〔2018〕13号
公开目录: 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8-09-1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8-09-19 有效期: 2023-09-1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省市驻隆各单位:
《隆回县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隆回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9日

隆回县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7〕1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8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湘政办函〔2018〕6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50号)、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邵市政发〔2018〕5号)文件要求,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的红利和成果。为按时完成省市建设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18年11月底前,以全省统一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为基础,建成全县统一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并完成与省市平台的对接;12月底前,政务中心实体大厅事项进驻率70%以上,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网上办理率达到60%以上,3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2019年底,政务服务事项进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网上办理率达到70%以上,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并逐步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连通、互联互通,具有隆回特色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
1. 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升级政府门户网站功能,对网站页面进行改版,做好相关栏目规划,与网上办事大厅前端进行融合。配合市里建设全市统筹、系统架构统一、全市共建共享的政务资源共享数据库。建设完成全县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编办、县政务中心、县法制办、县电子政务办;完成时间:2018年11月)
(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2. 编制并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对列入目录的每个事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建成涵盖政务服务“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完善政府部门权力和公共服务清单。依据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逐项细化实施清单,明确工作规程和办理指南,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事项办理流程图(表)。消除服务信息模糊条款,最大限度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详细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等要素,明确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提供规范格式、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为群众和企业办事提供准确清晰的办事指引。(牵头单位:县编办;责任单位:县政务中心、县法制办、县优化办、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间:2018年9月)
3. 准确公开办事服务信息。在实体政务大厅和县政府门户网站上,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牵头单位:县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县政务中心、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间:2018年10月)
4. 优化网上服务流程。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要求,大力减少申请、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行政效率。继续规范办事申请材料,精简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申请材料,分级分批公布证明材料取消和保留清单,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牵头单位:县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编办、县优化办、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间:2018年10月)
5. 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逐步推行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服务事项和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除法律法规明确必须进行现场勘验、监督、检查的环节外,逐步实现行政权力事项全流程网上运行,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审批服务事项(含供热、供气、供水、供电、通讯、网络、电视等民生类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统一进行发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外,一般审批服务事项均应在线办理。对近期确实不具备上网审批条件的要列明原因,并向社会公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2018年底前不低于60%,2019年底前不低于70%。着力推进公安、工商、发改、住房城乡建设、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环保、安监、教育、科技等部门的重点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牵头单位:县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县优化办、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间:2018年11月)
6. 创新网上服务模式。推进实体大厅与网上大厅无缝对接,凡在网上大厅已填报的事项,不得再要求重复填报,开通移动客户端,梳理各部门移动客户端可办理业务并按要求逐步接入县里移动客户端,重点提高工商、交通、税务、教育、医疗、社保、户籍等利企便民业务的移动办理能力。(牵头单位:县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电子政务办、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间:2019年6月)
7. 推动网上服务平台延伸。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延伸至村(社区),逐步建成覆盖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联动、无缝衔接、标准统一、体验一致的政务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务中心、县电子政务办、各乡镇;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到乡镇、2019年到村)
(三)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
8. 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与共享。按照“整合是原则、孤网是例外”的要求,加快清理“僵尸”政务信息系统,推动各部门将分散的、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统一接入省、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省、市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对接,努力实现跨部门证照调用及验证,新增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签发,重点实现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居民身份证等共享共用。(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电子政务办、县政务中心、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间:2019年6月)
(四)强化平台基础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9. 提供集成化服务。梳理多图联审、多评合一、联合踏勘、联合验收等跨部门、跨层级联动审批事项清单,优化政务服务事项业务流程,推行联动办理、并联审批。梳理公布中介服务事项,统一标准,建立中介机构库。(牵头单位:县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编办、县发改局、县优化办、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房产局、县规划局、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人防办;完成时间:2018年11月)
10. 拓展平台服务渠道。积极推进平台服务向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等延伸。建立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微信公众号、网上信箱、移动客户端、自助服务终端、12345服务热线等为辅的多元化网上政务服务渠道,重点实现涉及民生部门的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多渠道统一入口办理。开展用户满意度测评,听取办事群众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县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电子政务办、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间:2019年6月)
11. 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融合,建立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优化乡镇政府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乡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建立村(社区)服务站点,推行代办服务、自助服务等功能,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县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电子政务办、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间:2019年底)
(五)加强网络安全建设,保障信息安全可靠
12.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保障工作。落实《网络安全法》和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源头上杜绝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等工作,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保密局、县电子政务办、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间:2018年12月)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直各部门要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纳入重点改革任务,建立主要负责人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狠抓落实,专门股室统筹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要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分管,一个股室主要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并将人员名单于9月20日前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联系人:易淑慧,电话:8159229)
(二)加大考核力度。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列入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和重点督查事项,并纳入全县绩效考核体系,明确分值权重。成立工作推进小组上门开展督促协调工作,对工作开展不力、推进速度较慢的部门予以督办、通报。完善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建立问责机制,县纪委利用平台提供的监察功能加强政务服务的日常监察督办,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设立有办事窗口的单位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作为公职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

一审: 二审: 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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