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2021年度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文件名称: 2021年度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2-01786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2-08-1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08-15 有效期: 永久

目  录

第一部分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  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  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职工队伍、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承担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管理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资质管理和各类专业机构的设立、更名、初审或审批;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依法依规归集应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各类资金。承担城市新建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和监管职责。承担城市设计和建筑勘察设计行业管理的职责。负责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县建制镇、集镇、村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和初步设计审查;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国重点(示范、特色)镇审查报批和建设;负责城镇建设档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及传统村落的保护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县内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发、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公司资质申报初审工作;负责县内管道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目录申报(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燃气安全宣传、安全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负责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的监理。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包括:我单位共设1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教股、政策法规股、计划财务股、城市建设管理股、住房股、物业管理股、消防股、村镇建设股、通信股、工程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人防服务中心。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人数为18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编制1人),实际在职43人,退休24人。遗属补助人数0人,小车编制数1台,实际数1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办公楼面积4355.95平方米(其中:老办公楼房屋面积1300平方米、新办公楼面积3055.95平方)。

(二)决算单位构成。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以及二级机构人防服务中心(人防服务中心财务未独立核算)决算。

第二部分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1071.2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493.43万元,减少61.25%,主要是因为投入项目建设资金拨款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800.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00.2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07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1.22万元,占7.33%;项目支出10260.06万元,占92.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071.22万元(其中2021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7270.94万元,本年收入3800.2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493.43万元,减少61.25%,主要是因为项目建设拨款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23.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099.21万元,减少79.66%,主要是因为项目建设拨款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23.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4万元,占0.06%;国防支出(类)支出483.61万元,占20.82%;卫生健康(类)支出4.14万元,占0.18%;节能环保(类)支出45万元,占1.94%;城乡社区(类)支出1769.94万元,占76.19%;农林水(类)支出6.13万元,占0.27%;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66.15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323.2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23.2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支出(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14.4万元,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该类预算,本年新增统计信息事务支出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

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调整预算数483.61万元,支出决算为483.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8.3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程暂处于审计阶段,尚有工程结算款未付。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4.14万元,支出决算为4.1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年末财政统一追加在职人员体检费用。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45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本年新增污水处理前期工程经费。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年初预算为3814.31万元,调整预算数1769.94万元,支出决算为1769.9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6.4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立新路等工程尚未启动。

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6.13万元,支出决算为6.1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年末财政统一追加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1.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7.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8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9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1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7万元,支出决算为9.48万元,完成预算的97.7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4.35万元,完成预算的96.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1万元,增长23.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职能和人员增加,各种检查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5.13万元,完成预算的98.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47万元,增长87.1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车龄老化,维修保养成本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35万元,占45.8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13万元,占54.1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74个、来宾783人次,主要是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排练舞蹈、建筑工地督查、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开餐、协调城乡污水处理招标用餐和行业整治加班用餐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3万元,主要是车辆维修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95.5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052.48万元;支出874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748.0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3.4万元比年初预算算增加211.26万元,增加72%。主要原因是单位业务多但编制有限,在二级机构抽调了39人(其中这39人补纳入本单位预算编制)。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17万元,用于召开物业管理工作会议和农村危房改造会议,人数150人,内容为物业管理和危房改造工作培训和文件学习;用于培训费21.88万元,用于开展招标法规培训,人数4人,内容学习招投标法,开支0.2万;开展工会培训,人数1人,开支0.04万;开展城建法规业务培训,人数200人,内容法规知识业务,开支1.1万;开展专业队伍集训培训三天,人数110人,内容专业知识培训和操练,开支17万;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培训,人数100人,内容物业知识及技能操作,开支3万;开展消防知识培训,人数6人,内容学习消防法规,开支0.54万元。2021年度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0.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21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3个,全属于专项支出。其中:

1. 城市维护建设专项资金:我单位紧紧围绕我县城建工作年度考核目标,加强城市维护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强化审计监督,发挥应有效益,确保城市安全和公共设施正常运行,为持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夯实城市服务功能、建设宜业宜居品质县城奠定基础,使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管不断增强。(见附表)

2.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为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维护和管理,使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充分发挥其效益,方便人民生产和生活,提高城市功能和承载能力。(见附表)

3.污水处理费:为保障我县排水、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保证污水收集管网、泵站设备正常运行,集中处理市政污水,使其达到一级B标准排放,并减少污泥恶臭等二次污染,保障隆回县实现污染减排目标,加快改善赧水河流水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平衡。(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格
附件2:202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附件3:2021城维费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4:2021年城市配套费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5:2021年污水处理费绩效自评报告

一审: 二审: 三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 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 隆回县数据局 (电话:0739-8242461) 网 址: www.longhui.gov.cn
湘公网安备:43052402000128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05264号 网站标识码:4305240029 地址:隆回县桃花坪街道桃洪东路450号
主办单位:中共隆回县委、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隆回县数据局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