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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隆回县房产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决算收支概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
(三)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八、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决算安排使用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2018年度隆回县房产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1、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房产管理的政策与法规,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相应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拟定房产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以及房产业规章制度;管理全县的房产工作。负责房产市场管理,规范房产市场行为。参与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和预售资金监管。参与城镇房产开发管理;培育、规范和发展住宅区物业管理、参与县本级住宅区竣工综合验收,负责住宅区房屋公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管理。管理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指导征收拆迁中的安置、补偿,调处征收纠纷,依法维护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白蚁防治机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事务工作的管理。
2、机构设置
隆回县房产局设有办公室、财务股、住房保障办公室、市场管理股、物业管理办公室、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公室、法规股、信息股8个内设机构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白蚁防治所、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中心3个二级机构。本决算数据不包含下属二级单位白蚁防治所、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中心。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房产局单位编制人数20人,实际人数47人(其中,在职 35人,离退休12人),遗属补助人数0人,小车编制数0台,实际1台,房屋面积1500平方米。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决算收支概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总收入23,966.33万元,比上年增290.27%。总支出13,776.59万元,比上年增124.34%。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8年收入23,966.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268.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502.00万元,比2017年增17825.49万元。增加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支出13,776.59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408.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368.00万元,比2017年增加7635.75万元。增加原因: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3,770.33万元,比上年增加287.0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268.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2.00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13580.59万元,比上年增加121.1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05.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5.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23,770.33万元,比上年增加287.09%。财政拨款支出13,580.59万元,比上年增加121.15%。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23,770.3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268.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502.00万元,与2017年增17629.49万元。增加原因:住房保障上级专项拨款增加。
(三)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3580.59万元。基本支出:433.59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3.34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35.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2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8.6万元。项目支出: 13147.00万元,比2017年增加7439.75万元。增加原因: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六、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决算数为5.8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3万元,决算数为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3万元,决算数为3万元,公务车辆保有1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2万元,决算数为2.89万元,公务接待35批165人次。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25.05万元,隆回县房产局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隆回县房产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1502.00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支出基金收入1502万元。隆回县房产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975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等方面。比2017年增加813.80万元。增加原因:棚户区改造支出增加。
八、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决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8年隆回县房产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433.59万元,比2017年决算增加34.95万元,增加原因: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38.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隆回县房产局政府采购总额1753.44万元,其中: 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150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888,246,436.31元,其中:车辆1辆,价值44000.00元,其他通用设备、办公家具2,285,712.00元,房屋2,700.00平方米,价值776,619,460.91元。隆回县房产局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决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 一审: 二审: 刘敏华 三审: 廖国光 阳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