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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羊古坳镇人民政府是最低一级基层行政单位,内设不独立核算的一般公共服务机构6个与事业性质机构7个。主要职能职责是:(一)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维护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民抓好粮食生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做好农村土地规划和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为农民提供科普培训、技术技能培训和市场信息服务,帮助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促进农民增收。(二)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强化农村科技、信息和就业综合服务,推动农村经济整体技术进步;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落实优抚救助、扶贫救济;指导村镇规划与建设,改善农村人畜饮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及时上报和积极处置重大社情、疫情和险情,组织抢险救灾。(三)抓好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本乡镇的社会稳定。
二、单位基本情况
羊古坳镇人民政府单位编制人数为81人,实际人数80人,其中在职70人,离退休10人。小车编制数1台,实际1台。遗属补助人数9人,房屋面积3448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羊古坳镇政府单位机关及文化、社保、计育、城建、农业、水务等直属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281万元,同比上年增加363万元,增长39.5%;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28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281万元,同比上年增加363万元,增长39.5%;其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9.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7.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3.7万元,农林水支出110.9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8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703.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57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道路、农田水利与文化体育设施等方面;超级稻高产攻关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袁隆平院士挂点的超级稻高产攻关科研及示范推广等方面;森林防火经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本镇森林、山林防火灭火工作经费及开支等方面;环境卫生整治经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本镇环境卫生治理、垃圾清扫处理等方面;征兵、武装等经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人民武装、征兵工作经费开支等方面;危房改造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本镇危房改造工作经费开支等方面;安全生产及动物防控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开支及动物防控工作经费开支等方面。
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共预算“三公”经费21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150000元、公务用车费6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3177元,主要原因是:(1)、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用预计减少2177元,(2)公务员车补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预计减少1000元。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8年羊古坳镇人民政府运行经费财政的拨款预算703.7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56.7万元,增长28.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羊古坳镇采购预算总额5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电脑、打印机、空调等设备预算35000元;政府采购办公用品预算24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50万元,其中:车辆1辆,原价值16.1万元,其他通用设备26.4万元,办公家具11.1万元,房屋3448平方米,价值196.4万元。
(四)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18年预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七: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刘龙 杨廷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