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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隆回县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隆回县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组织路线、方针和政策,对全县组织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向县委和市委组织部报告组织工作重要情况。
2、制定和落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措施,指导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委管理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委换届选举及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研究指导乡镇(街道)、县直机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工委等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及党组织的设置原则、隶属关系和活动内容、工作方式;研究、指导党员队伍建设,主管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协调党员教育工作;组织和开展新时代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负责全县党费管理;按照上级规定指导省市驻隆单位党组织建设。
3、对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行宏观管理,协助县委统管全县干部工作。提出乡镇(街道)和县直部办委局以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工资、待遇、出国(境)、退(离)休审批手续的办理;负责县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和届中调整的有关工作;负责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办委局机关股级干部职务任免的审批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工作;负责全县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宏观指导,承办干部公开选拔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落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有关规划和方案;指导乡镇(街道)和县直部办委局等部门领导班子的政治建设;负责县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名推荐工作。
4、研究制订全县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指导全县组织系统信息网建设;负责全县干部人事档案、党组织、党员统计、干部统计工作的宏观指导。
5、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的指导,负责组织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和督办;负责对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对有关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干部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审查。
6、制订干部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市管、县管干部和部分中青年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乡镇(街道)和县直部办委局的干部教育工作。
7、制订或参与制订有关人才工作的政策、规定,指导、协调、检査人才工作;指导有关专家开展活动。
8、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文件规定,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全县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宣传,开展尊老、敬老、爱老活动,依法维护离退休干部的合法权益;负责处理离退休干部的来信来访,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来隆离退休干部的接待服务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医疗保健工作。
9、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制度及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务员综合管理和公务员招录、调配、奖励等工作,统筹落实机关单位工资福利政策,建立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10、组织协调与开展全县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督促指导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的工作情况,承担县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1、负责对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进行总体规划部署;提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协调县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承担县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2、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县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建议;抓好县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指导县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督促县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及培训县直机关党务干部等工作。
13、负责研究制定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规划、制度和措施;指导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等工作。
14、统一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5、承办县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编委办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15个,所属单位3个,全部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调研信息组(新闻宣传办公室)、组织指导组(党建督导室)、党员管理组(县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干部一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干部二组(干部教育组、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干部信息管理组、干部监督组(举报中心、巡察工作联络办公室)、人才组、老干部组(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务员一组、公务员二组、考核评价办,同时挂靠中共隆回县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委基层党建办”)、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隆回县委组织部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隆回县委组织部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463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46.6万元,增长145.07%,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村干部基本报酬等村级运转经费指标下达在组织部列支导致项目支出增幅较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63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39.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6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46万元,占14.1%;项目支出3985.34万元,占85.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3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46.6万元,增长145.07%,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村干部基本报酬等村级运转经费指标下达在组织部列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3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46.6万元,增长145.07%,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村干部基本报酬等村级运转经费指标下达在组织部列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3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组织事务支出2195.57万元,占47.32%;其他科学技术支出60万元,占1.27%;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103.15万元,占44.76%;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60.14万元,占5.5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80.0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8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03.07万元,支出决算为70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单位增加编制新进人员,调整相关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74万元,支出决算为73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公务员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经费,调整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经费,调整预算。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03万元,支出决算为6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经费,调整预算。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03.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村干部基本报酬等村级运转经费指标下达在组织部。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0.1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经费,调整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4.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9.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
公用经费64.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预算的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俭“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0.6万元,减少5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节俭“三公”经费开支。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预算的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俭“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0.6万元,减少5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节俭“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8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5个、来宾29人次,主要是上级调研、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隆回县委组织部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7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6.28万元,降低20.1%。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42万元,用于召开用于召开组织工作会议、全县退休老干会议、党建工作会议等;人数150人,内容为部署党建组织等相关工作;开支培训费89万元,用于开展村(社区)书记培训、新录用公务员培训、科级领导干部培训,人数500人,内容为培训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公务员岗前培训、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等。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总的来看,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较好,资金的使用有力地保障了组织工作的顺利开展、引才聚才、机构改革、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公务员管理、老干部管理等工作的圆满完成,基本实现预计产出和效益。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主职主责方面,本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组织路线,向主责主业聚焦、向中心大局聚力,突出政治统领、政治功能、政治标准、政治保证,推进强根铸魂、固本强基、选贤任能、智汇隆回“四大行动”,实现政治生态、基层组织、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四个提升”,为建设“三宜三融三区”现代化新隆回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预算管理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二是严格经费开支预算管理,按照专项经费的原则、使用范围对经费预算进行审核;三是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全程跟踪监控绩效运行,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资产管理方面,单位的资产使用率高,房产主要为主要原县委老干局房产,用于老干活动中心办公以及全县退休老干部活动场所,固定资产占比大的部分为日常办公和业务需要的电脑等通用设备,不存在闲置的车辆等资产;本单位在合理使用国有资产的提前下保证单位正常运转。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资金使用方面,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影响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本单位将进一步完善规范工作,严格遵守和执行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