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统一登记号: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二十、部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部门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推进平安隆回、法治隆回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加强对全县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掌握分析全县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指导和推动全县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办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8个,所属事业单位2个,全部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政工室,综治指导室,维稳指导室,反邪教指导室,政策宣传研究室,执法监督室,办公室,扫黑除恶指导室。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县平安建设事务中心,县法学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只有本级,没有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中国共产党隆回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11.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1.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减少15.72万元,主要原因有:人员退休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减少,收入预算相应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611.3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3年预算为487.11万元,2024年预算为456.39万元,比上年减少30.72万元,下降6.31%,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退休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减少;二是按预算支出情况调整功能分类,对应功能分类支出预算相应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23年预算为10万元,2024年预算为25万元,比上年增加15万元,上升150%,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支出用途和分类情况精细调整功能分类,该功能分类支出预算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2023年预算为30万元,2024年预算为3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2023年预算为100万元,2024年预算为1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数为611.3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3年预算为487.11万元,2024年预算为456.39万元,比上年减少30.72万元,下降6.31%,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退休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减少;二是按预算支出情况调整功能分类,对应功能分类支出预算相应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23年预算为10万元,2024年预算为25万元,比上年增加15万元,上升150%,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支出用途和分类情况精细调整功能分类,该功能分类支出预算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2023年预算为30万元,2024年预算为3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2023年预算为100万元,2024年预算为1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为346.3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为26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政法工作经费支出110万元,主要用于各项政法专项工作经费等方面;法学会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法学会工作经费等方面;扫黑除恶工作经费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打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等方面;司法救助工作经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金发放等方面;反邪教协会工作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反邪教协会工作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等1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42.5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9万元,下降3.60%,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公用经费预算减少,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等1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按三公经费管理有关规定主动逐年减少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县委政法工作会议,人数约400人,内容为总结回顾上年工作,表彰先进,部署安排本年工作;培训费预算2.22万元,拟开展政法干警政治轮训培训,人数约300人,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指示精神,以及党的重要政治理论等;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1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39万元,项目支出26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部门预算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一般性支出: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活动费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活动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用、日常办公、购车及车辆运行费等。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中国共产党隆回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表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