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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政法委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文件名称: 隆回县政法委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9-00016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委政法委
发文日期: 2019-08-2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08-20 有效期: 长期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隆回县政法委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决算收支概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

(三)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八、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决算安排使用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2018年度隆回县政法委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及相关信息统计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中共隆回县委政法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执法监督室、组织组3个职能组(室),与县综治办、县稳定办、县610办合署办公,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工作职能: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县委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3、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4、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

5、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

8、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

9、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本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政法委编制人数为17人,实际人数37人,其中在职23人,离退休14人,维稳处突备勤车辆1台,遗属补助人数0人,借用检察院办公用房面积766平方米,固定资产108.27万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决算收支概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总收入957.95万元,比上年增加145.39万元,17.89%,总支出638.05万元,比上年增加24.46万元,增长3.98%,下年结转特设专户项目资金319.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8年收入758.99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比2017年减少53.57万元,较上年度减少了办公楼搬迁等工作经费。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支出638.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39.05万元,公共安全99万元,比2017年增加24.46万元,在厉行节约的基础上,增加了扫黑除恶等工作支出。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758.99万元,比上年减少6.6%,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8.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758.99万元,比上年减少6.6%。财政拨款支出638.05万元,比上年增加4%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758.99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比2017年减少53.57万元,较上年度减少了办公楼搬迁等工作经费。

(三)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638.05万元。基本支出:407.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3.7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56.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3.62万元。项目支出:230.81万元,比2017年减少29.35万元。减少原因是: 2018年特设专户项目资金累计结转319.9万元到下年度。

六、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决算数为13.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XX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7.5万元,决算数为7.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7.5万元,决算数为7.14万元,公务车辆保有1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为6万元,公务接待36210人次。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34.67万元,主要原因是,隆回县政法委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中共隆回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 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决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8年中共隆回县委政法委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56.32万元,比2017年决算增加30.85万元,增加原因是,2018年将车补纳入了机关运行经费,建立了工会账,增加了工会支出,开始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工作,办公、宣传经费增加。

 ()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中共隆回县委政法委采购总额8.78万元,其中: 电脑打印设备8.7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08.27万元,其中:维稳处突备勤车辆1辆,价值22.69万元,其他通用设备26.68万元,办公家具28.9万元。

中共隆回县委政法委共有执法执勤车辆1台,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决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8.99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隆回县政法委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一审: 二审: 刘敏华 三审: 杨治华 刘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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