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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部门主要职责有:1.负责实施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对公共卫生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2.负责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3.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4.负责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及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5.负责对乡(镇、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进行指导和督查,对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6.负责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工作;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7.完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我单位内设8个股(室):办公室、稽查与信息管理股、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股、环境卫生监督股、传染病防治股、学校卫生监督股、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股、计划生育“两非”治理办公室。
二、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人数为37人,实际人数50人,其中在职48人,离退休2 人。房屋面积3000平方米。小车编制数0台,实际0台。房屋面积3000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我单位由原县卫生监督所、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局职责整合而组建,2018年收入年初预算数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财政拨款43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1万元,专项资金拨款2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2018年支出年初预算数473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3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7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48万元,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检查和公共卫生场所及农村饮水检测经费。
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共预算“三公”经费76000元,其中因公出国费0元、公务接待费28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00元,我单位重组后,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度增加7400元。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8年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运行经费财政的拨款预算878000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采购预算总额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881182元,其中通用设备209026元,办公家具等118710元,房屋3000平方米,价值15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53446元。
(四)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18年预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七: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匡乐群 黄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