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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文件名称: 隆回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9-0003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
发文日期: 2019-01-2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01-25 有效期: 长期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隆回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五)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2019年度隆回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收入预算总表

三、 支出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项目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 整体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隆回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监督管理,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受理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组织文化市场综合治理整顿专项行动。本预算数据无下属单位。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编制人数25人,实际人数27人(其中,在职26人,离退休1人),遗属补助人数0人,小车编制数2台,实际2台,房屋面积350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隆回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收支概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9年部门预算数253万元,同比上年减少20.7万元, 减少8%,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其中:公共财政拨款23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部门预算数253万元,同比上年减少20.7万元, 减少8%,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53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按功能科目分)。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部门预算数为25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部门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共预算三公经费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4.7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减少。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9年隆回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运行经费财政的拨款预算56.6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35.96万元,增长174.2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单位采购预算总额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用品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电脑预算4万元政府采购公车维修预算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57.8万元,其中:车辆2辆,价值32万元,其他通用设备17万元,办公家具8.8万元,房屋350平方米,价值0万元。

(四)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五)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投资总额252.7135万元。其中,按收入性质分:公共财政拨款(补助)237.713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5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252.71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19年预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七: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隆回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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