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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文件名称: 隆回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7-00027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
发文日期: 2017-05-03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7-04-26 有效期: 长期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隆回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监督管理,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受理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组织文化市场综合治理整顿专项行动。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编制人数为25人,实有人数24人,其中在职24人。小车编制数2台,实际2台。房屋面积360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1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2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1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6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万元。

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共预算“三公”经费219700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了79838元,增长了3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人均工资提高了,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了,处理举报增加,执法力度加大。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7年单位运行经费财政的拨款预算212367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1、公车运行时间长,维修维护费增加了。2、人员工资调整,人均工资提高了。3、处理举报增加,执法力度加大;4、案件办理成本大幅度提高。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周益文 文化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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