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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二十、部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部门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为教育教学提供管理保障;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中小学学历教育。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办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7个,所属事业单位9个,全部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党支部、行政组、后勤组、教学组、政教组、团支部、少先队。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1、滩头镇中心学校部门本级(含公立幼儿园)2、滩头镇中学3、滩头镇中心小学(含塘冲小学)4、苏塘完小(含白居小学、排上小学)5、栗山完小(含三塘小学)、6、双江完小(花园小学)7、塘市完小(含柏水小学)8、三溪完小(含高峰小学)9、三面九年义务制学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滩头镇中心学校部门本级(含公立幼儿园)
2、滩头镇中学
3、滩头镇中心小学(含塘冲小学)
4、苏塘完小(含白居小学、排上小学)
5、栗山完小(含三塘小学)
6、双江完小(花园小学)
7、塘市完小(含柏水小学)
8、三溪完小(含高峰小学)
9、三面九年义务制学校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438.99万元,较去年预算减少2557.27万元,减少28.43%,主要原因有:教师陪餐及工友工资补助资金、财政补助代课金、教育综合发展专项资金、教育专项资金、基础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校园建设专项资金等未纳入本年度预算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23.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01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6438.99万元,较去年预算减少2557.27万元,减少28.43%,主要原因有:教师陪餐及工友工资补助资金、财政补助代课金、教育综合发展专项资金、教育专项资金、基础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校园建设专项资金等未纳入本年度预算收入。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6438.9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438.99万元,较去年预算减少2557.27万元,减少28.4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6438.99万元,占100%。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423.9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4109.91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244.53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55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015.0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80.00万,用于幼儿园保障学校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教学活动费等支出;人才津贴支出250.0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教师津贴补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支出850.00万元,主要用于中小学生的营养餐补助支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支出85.00万元,主要用于家庭贫困学生的寄宿生生活补助和贫困学生助学金支出;特岗教师经费支出150.00万元,主要用于中小学校招聘的特岗教师工资福利支出及工会培训支出;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中小学校为保障学校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教学活动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滩头镇中心学校部门本级(含公立幼儿园)及滩头镇中学、滩头镇中心小学(含塘冲小学)、苏塘完小(含白居小学、排上小学)、栗山完小(含三塘小学)、双江完小(花园小学)、塘市完小(含柏水小学)、三溪完小(含高峰小学)、三面九年义务制学校等9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244.5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43万元,增长3.57%,主要原因是纳入本年度预算的教师人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滩头镇中心学校部门本级(含公立幼儿园)及滩头镇中学、滩头镇中心小学(含塘冲小学)、苏塘完小(含白居小学、排上小学)、栗山完小(含三塘小学)、双江完小(花园小学)、塘市完小(含柏水小学)、三溪完小(含高峰小学)、三面九年义务制学校等9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244.53万元,其中: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次会议,人数0人;培训费预算33.88万元,拟开展20次培训,人数388人,内容为进修学校组织的各种教师业务远程培训、线下教师业务培训、高等学校观摩培训、各部门责任人工作业务培训、党建活动培训等。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5.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25.9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43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3.99万元,项目支出2015.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部门预算报表。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6个,涉及项目支出2015.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其中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80.00万,用于幼儿园保障学校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教学活动费等支出;教师人才津贴支出250.0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教师津贴补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支出850.00万元,主要用于中小学生的营养餐补助支出;助学金支出85.00万元,主要用于家庭贫困学生的寄宿生生活补助和贫困学生助学金支出;特岗教师经费支出150.00万元,主要用于中小学校招聘的特岗教师工资福利支出及工会培训支出;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中小学校为保障学校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教学活动费等支出。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一般性支出: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活动费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活动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用、日常办公、购车及车辆运行费等。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3年滩头镇中心学校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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