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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文件名称: 隆回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4-00298 发文编号: 隆统信〔2024〕8号
公开目录: 资金使用情况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4-06-0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4-06-05 有效期: 长期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人员编制情况、主要职能职责、2023年的重点工作、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1)隆回县统计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

6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2、二产业和能源统计股;3、三产业统计股;4、综合与社会发展统计股;5、普查与统计信息化股;6、执法监督股。另下设2个二级机构:1、隆回县综合经济调查队(副科级);2、隆回县统计事务中心(正股级)。隆回县统计局编制人数为23人,实际人数35人(其中在职人数26人,离退休人数9人)

2)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省、市统计调查任务;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规划;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

3.指导和协调全县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性的县情县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审批县直有关部门的统计报表制度,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4.为县委、县政府制订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县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检查和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及有关普查、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审批涉外社会调查项目、跨县涉外社会调查活动、以及向境外组织、个人和涉外机构提供统计资料。

6.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及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和网络建设。

7.管理县城乡经济调查队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审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统计学会工作。

9.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2023年的重点工作:

1.联网直报工作492“四上”企业、90家限额以上个体户、230个投资项目等实行联网直报,统计规模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服务业营业收入、GDP等主要经济指标。

2.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一是积极筹备经济普查工作。编制工作经费预算报送审核审定组建普查机构、明确普查职责,完成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两员”选聘工作,印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和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等二是高位动员部署调度单位清查,开展五经普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的知晓度和参与率。三是高标准督导单位清查工作。

3.抽样调查工作。1)、粮食监测样本点轮换(15个监测村,45个监测地片),推算全县粮食总产量2)、畜禽监测15个监测村,48个大户、17个中户、283个小户),推算全县生猪饲养量。3)、规模以下工业调查(15个村,28家规下企业),推算全县规模以下工业总产值。4)、限额以下服务业调查(28家样本企业),推算规模以下服务业营业收入。5)、限额以下商业调查(62家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户),推算限额以下社会零售额。6)、劳动报酬抽样调查(45家“四上”单位),为GDP核算提供劳动报酬增长依据。7)、住户调查样本点轮换(130户记账户每日记账),推算城乡居民收入。8)、人口变动调查(7个村),推算全县总人口和人口自然增长率。9)、劳动力月度抽样调查(7个监测点,每个点每月16户),反映全县就业率(调查失业率)。

4.统计基础工作。一是抓好规模企业统计报表和统计台账建设工作,实现所有规模企业统计报表和统计台账合格率达到100%,二是协助经济主管部门规范规模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夯实“四上”企业统计基础。

5.统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组织学习国家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精神,印发《隆回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组织四上单位专项清查,扎实开展统计专项治理行动。积极配合省委第九巡视组统计专项监督检查

6.做好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全力保障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力所能及为联系村解决必要工作经费。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3年年初预算支出428.75万元,全年调整预算848.03万元,增加了419.28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基本支出350.75万元,全年调整预算565.25万元,增加了214.5万元;年初预算项目支出78万元,全年调整预算282.78万元,增加了204.78万元

2023年部门决算支出848.03万元,比2022年增加384.3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3年开展了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经费。其中:基本支出565.25万元,占支出66.7%;项目支出282.78万元,占总支出33.3%。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5.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2.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3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公用经费173.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6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交通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我单位的项目支出282.7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畜禽监测调查、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粮食监测调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

2023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5万元,实际完成支出4.57万元。主要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陪同人数,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489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我单位社会保险支出预算60.78万元,支出决算为60.78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七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或总量居全市前3一是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86.78亿元,同比增长4.9%,增速排名全市第3;二是规模工业增加值完成65.94亿元,同比增长8.8%,增速排名全市第1;三是实际利用外资172.5万美元,总量居全市第2;四是实现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150元,同比增长7.6%,增速排名全市第1;五是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87元,同比增长9.2%,增速排名全市第2;六是实现规模服务业营业收入19.85亿元,同比增长16.9%,增速排名全市第2;七是商品房销售面积53.8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5.2%,增速排名全市第2。

2.出色完成隆回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隆回县严格按照普查方案要求,通过高站位推动、高标准保障、高频率宣传、高质量清查、高要求监督、扎实开展并圆满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全县底册单位19741家,登记填表16376家,核查率100%,个体户底53222户,清查登记填报94847户“四经普”相比,单位增加8593家,增长207.91%,增量增速均居全市1个体户增加28763户,增长43.5%,增量全市第2,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被市统计局推荐参加湖南省政府真抓实干评选。

七、存在的问题

  1.经费保障水平偏低。

五经普经费、住户调查、生猪监测和乡村振兴工作等经费预算标准偏低,与实际支付金额存在差距。

2.固定资产管理、保存、处置规范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3年底我局损毁固定资产因种种原因没有及时处置固定资产管理及清理造成了影响

3.内控管理制度有待严实

我局根据省、市、县财务管理制度、“三公经费”要求,制订较为健全的内控制度,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有待进一步严实

八、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将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它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科学、合理的编制本单位的年初预算,避免年初预算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的偏差。

2.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街接。积极推进财政预算、财政决算公开,不断提高理财透明度。

3.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九项规定”,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内控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金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单位名称

隆回县统计局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编制数

2023年实际在职人数

控制率

23

26

113.04%

经费控制情况(万元)

2022年决算数

2023年预算数

2023年决算数

三公经费:

4.64

5

4.57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

经费

其中:公车购置

公车运行维护

2、出国经费

3、公务接待费

4.64

5

4.57

项目支出:

1、业务工作经费

78

282.78

282.78

2、运行维护经费

......

3、县级专项资金(每个专项一行)

4.其它专项

公用经费

109.24

173.18

173.18

其中:办公经费

15.40

13.18

13.18

水费、电费、差旅费

10.09

15.12

15.12

会议费、培训费

7.12

3.94

3.94

政府采购金额

103.36

66.55

66.55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调整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2023年完工项目

批复规模(㎡)

实际规模(㎡)

规模控制率

预算投资(万元)

实际投资(万元)

投资概算控制率

例行节约保障措施

说明:“县级专项资金”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县级专项资金情况,“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填表人:周×填报日期:2024.05.10  联系电话:176××××6911 单位负责人签字:邓×琼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预算单位名称

隆回县统计局

年度预

算申请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28.75

848.03

848.03

10

100%

10

按收入性质分:848.03

按支出性质分:848.03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48.03

其中:基本支出:565.25

政府性基金拨款:0

    项目支出282.78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狠㧓统计数据质量,完成主要经济指标和四大统计监测调查任务。目标2:园满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任务目标3:加强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对所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做到物尽其用,发挥其最大使用效益,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善,防止资产的流失。

目标1:狠㧓统计数据质量,园满完成主要经济指标和四大统计监测调查任务。目标2:园满完成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任务目标3:加强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对所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做到物尽其用,发挥其最大使用效益,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善,防止资产的流失。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落实好上级各项方针政策,各项工作按计划开展,全年完成工作及时率100%

100%

100%

15

15

 

质量指标

指标1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

100%

100%

5

5

 

指标2高质量完成第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任务

98%

98%

5

5

 

时效指标

指标1指标1:按计划进度完成统计调查任务

202312

202312

5

5

 

指标2按国家、省、市第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方案开展单位清查

202312

202312

5

5

 

成本指标

落实资金计划的编制,切实做到合理安排预算收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控制各类支出,严控公用经费,力争把经费用在刀刃上。

95%

95%

15

14

加强成本控制

效益指标

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完成各项经济指标。确保GDP、规模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产业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居民收入六个指标增速继续保持全市前3、东部六县市第2

95%

95%

10

9

完善基础工作

社会

效益

指标

指标1指标1:完整、准确提供统计基础数据,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有效参攷和依据。

98%

98%

5

5

指标2主要普查数据得到社会认可,分析成果得到运用。

95%

95%

5

4

确保数据真实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优化经济结构,促进节能降耗。

90%

90%

3

2

完善基础工作

指标2节约开支,降低机构运行费用。

90%

90%

2

2

可持续

影响指标

对经济政策具有影响力,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民众对统计工作支持度。

95%

95%

5

4

加强统计法宣传力度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

对象

满意度

指标

为上级领导和政府部门提供准确的调查统计资料,为社会公众提供统计咨询服务。力争群众满意度达100%。:

100%

100%

10

10

总分

100

95

 

              填表人:×   填报日期:2024.05.10   联系电话:176××××6911   单位负责人签字:×

一审: 周湘平 二审: 刘义 三审: 邓叶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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