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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隆统信(2023)1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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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隆回县统计局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隆回县统计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隆回县统计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省、市统计调查任务;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规划;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
(三)指导和协调全县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性的县情县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审批县直有关部门的统计报表制度,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四)为县委、县政府制订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县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检查和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及有关普查、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审批涉外社会调查项目、跨县涉外社会调查活动、以及向境外组织、个人和涉外机构提供统计资料。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及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和网络建设。
(七)管理县城乡经济调查队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审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统计学会工作。
(九)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隆回县统计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二产业和能源统计股;3、三产业统计股;4、综合与社会发展统计股;5、普查与统计信息化股;6、执法监督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隆回县统计局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隆回县统计局局机关本级以及2个二级机构:1、隆回县综合经济调查队(副科级);2、隆回县统计事务中心(正股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463.6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06.23万元,减少46.70%,主要是因为2022年度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已结束,没有经费预算致普查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463.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3.6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46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3.6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3.6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06.23万元,减少46.70%,主要是因为2022年度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已结束,没有经费预算致普查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3.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89.23万元,减少45.63%,主要是因为2022年度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已结束,没有经费预算致普查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3.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9.84万元,占99.17%;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类)支出0.55万元,占0.12%;农林水支出3.29万元,占0.7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0.70万元,调整预算为463.6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63.6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90.70万元,支出决算为40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城乡住户调查记账户补助、畜禽监测等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35.0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5.0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月度劳动力调查工作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0.5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5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干部职工健康体检经费。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3.2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2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扶贫驻村工作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3.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4.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4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09.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5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万元,调整预算为4.6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64万元,完成预算的154.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农作物调查样本轮换、统计执法等上级检查督察经费,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64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1个、来宾517人次,主要是各统计专业工作检查、调研,统计抽样调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隆回县统计局(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2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0.33万元,增长73.54%。主要原因是增加印刷费、劳动力调查、扶贫走访等差旅费,会议费、事业单位人员交通费用和扶贫村帮扶等经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7.12万元,用于召开全县统计工作、城乡住户调查、全县工业月报数据质量整改、全县畜禽监测工作、劳动力调查培训会议、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培训会议,人数493人,内容为全县统计工作总结及工作部暑、城乡住户调查业务培训、全县工业月报数据质量整改、全县畜禽监测工作部暑、全县劳动力调查工作部署、全县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部署;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8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8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使命,准确反映经济运行态势。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71.85亿元,同比增长5.2%,总量和增速排名全市第2;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65.5亿元,同比增长7.4%,增速排名全市第5;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237.9亿元,同比增长12.5%,增速排名全市第4;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1.0亿元,同比增长2.5%,增速排名全市第3;实现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85元,同比增长7.4%,增速排名全市第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322元,同比增长5.4%,增速排名全市第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97元,同比增长7.8%,增速排名全市第2);实现规模服务业营业收入16.8亿元,同比增长30.7%,增速排名全市第1;5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排名移居全市前列;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08万亩,粮食产量稳产52.04万吨,粮食产量总量位居全市第1;生猪出栏84.3万头,同比增长2.5%,增幅全市第1,存栏55.25万头左右,能繁母猪5.2万头。
以专项行动为主线,严厉打击统计造假行为。全面开展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统计数据造假不收敛不收手专项纠治行动。按照《湖南省统计局关于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敛不收手专项纠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向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进行了汇报,以两办名义印发了《隆回县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下发了《隆回县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县直相关单位和乡镇(街道、高新区)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三个专项检查组进行全面检查。
以普查调查为载体,摸清家底服务民生。一是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圆满收关。顺利完成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开发编制工作,对17个先进集体和599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2022年1月县统计局被省人社厅、省统计局、省人普办评为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9月-12月,圆满完成全县被抽中的6个乡镇9个调查小区的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同时完成全县脱贫攻坚普查资料收集整理汇编发放工作。二是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和农作物调查样本轮换顺利完成。搜集整理572个村(居)居民收入、消费等样本框资料,由国家统计局抽出13个样本村,对样本村辖区内的住房住户单位进行全面清查摸底,每个村抽取300个住房单元进行入户调查,登记每户的人口、就业家庭经营居住等基本情况,核算每户收入和消费水平,构成大样本上报国家局,按抽样规则每个村抽选10户做为记账户,通过反复多次做思想工作,让抽中的130户愿意承担记账任务。全方位多渠道培训、指导,让每一个会记账。通过1个月的试记账和反复磨合,目前,新一轮记账工作已经步入正轨。粮食监测样本轮换前期工作进展顺利。与农业农村局对10套样本进行比选,选出3套样本进行实地察看,从中选取1套最有利于后5年粮食播种面积稳中有增的样本点,并通过协商更换1个没有代表性的样本点,完成了地块核实工作和秋冬播试调查。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和农作物调查样本轮换被省局推荐为国家先进集体。三是2022年是劳动力调查扩点的第二年,也是劳动力调查数据质量提升年。严格落实劳动力调查点点长负责制,召开了两次劳动力调查培训会议,提高调查员业务能力,进行了三次陪访,安排专人值守劳动力调查平台,对平台上报数据做到随报随审,对于存在异义的数据,第一时间通知辅助调查员进行数据核实,同时做好记录。对需要修改的数据,严格按照市队要求进行修改,确保数据严谨真实。将考核细节进一步细化,每月数据质量实行评分制,按照考核评分发放奖金。强化辅助调查员的工作责任心,进一步提升调查工作质量。2022年隆回县劳动力调查工作被湖南省调查总队考核为优秀。城镇调查失业率排名全市前三。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编制超编6人。县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机关后勤事业编1名,“隆回县统计事务中心”编制5名,隆回县综合经济调查队编制7名,共23名编制。2022年12月15日缴纳社保完税证明中显示在职人数为29名,超编6人。主要原因是历史遗留原因造成编制超编。
2.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服务未按规定执行。主要原因是有个别服务业商家未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注册,单位无法在电子卖场进行采购。如2022年5月30日法律顾问费,未经过电子卖场采购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一审: 周湘平 二审: 刘义 三审: 邓叶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