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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隆回县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五)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七)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七、相关名称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隆回县水利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县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政府采购预算表
2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3.其他资金绩效目标表
2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
一、 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1、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县确定的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县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控制地下水资源开采总量。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水库、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江河和水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江河和水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中型水库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水库移民对口支援等工作。
(11)指导协调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
(12)开展水利科技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督促落实水库防汛抗旱调度命令,承担水利工程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隆回县水利局机关下设九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技股、计划财务股、水资源与水土保持股、水利规划与工程建管股、农村水利水电和水旱灾害防御股、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股、水库移民和河库管理股、行政审批股。隆回县水利局所属九个事业单位:隆回县河湖事务中心、隆回县水政监察大队、隆回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隆回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隆回县小水电服务中心、隆回县农村供水服务中心、隆回县元木山电灌站、隆回县水质检测中心、隆回县木瓜山水库管理所,除隆回县河湖事务中心和隆回县水政监察大队外均为独立核算单位。
本部门预算包括隆回县水利局机关及未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隆回县河湖事务中心、隆回县水政监察大队。
二、 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水利局编制人数29人,实际人数101人(其中,在职56人,离退休45人),遗属补助人数10人,小车编制数0台,实际1台,房屋面积4910平方米。
三、 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水利局归口管理使用的专项经费。
(一) 收入预算
2021年年初部门预算数1984.1613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9.1854万元,增长2.48%,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59.16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5万元。
(二) 支出预算
2021年年初部门预算数1984.1613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9.1854万元,增长2.48%,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其中:农林水支出1984.1613万元。
四、 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84.1613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984.1613万元,占100%,同比上年增加49.19万元,增幅2.54%,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所以支出增加,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 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部门年初预算数为653.161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 项目支出
2021年项目支出部门年初预算数为133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水管体制改革专项支出571万元,主要用于水管体制人头经费等方面;县级水利建设资金支出45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项目前期、措施、水旱灾害防御系统、水政水资源、水利项目管理等方面;山洪预警系统维护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山洪预警系统维护等方面;防汛物资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物资购买、储备等方面;水质检测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水质检测等方面。
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共预算“三公”经费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历行节约,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精神。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2021年部门本级、河道堤坝维护中心、水政大队等3家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4.3万元,比2020年决算执行数增加7万元,增加6%,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 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水利局采购预算总额1966.195万元。其中:水利货物采购预算107.695万元;水利服务采购预算1774万元;水利工程采购预算84.5万元。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795.52万元,其中:共有车辆0辆(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 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31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五) 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投资总额1984.1613万元。其中,按收入性质分:公共财政拨款(补助)1959.161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5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653.1613万元、项目支出1331万元。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21年预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七) 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5万元,拟召开1次会议,人数30人,内容为中小河流治理会议;培训费预算0.5万元,拟召开1培训,人数20人,内容为禁毒知识培训;本部门办公费5万元;本部门印刷费2万元;本部门水费1.5万元;本部门电费7.5万元;本部门邮电费2.2万元、本部门差旅费40万元;本部门维修(护)费2.42万元;本部门公务接待费5万元;本部门劳务费1万元;本部门其他交通费用25.7万元。
七、相关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一般性支出: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活动费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活动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用、日常办公、购车及车辆运行费、楼堂馆所及装修支出等。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一审: 二审: 隆回县 三审: 隆回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