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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文件名称: 隆回县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9-00039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9-02-03 公开形式: 1
生效日期 : 2018-09-05 有效期: 长期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隆回县司法局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受县人大和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监督全县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管理公证机构;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仲裁登记工作,指导管理全县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及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考核奖励和警务工作,为主管理乡镇司法所。加强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和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隆回县司法局局机关共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工室、法制宣传股(隆回县依法治县工作办公室)、律师公证工作管理股、基层工作股、社区矫正工作股、计划财务装备股;两个二级机构: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下辖26个司法所。

隆回县司法局编制人数为113人,实际人数95人,其中在职79人,离退休16人,遗属补助人数3人;小车编制数3台,实际3台;房屋面积8680平方米。

(二)2017年重点工作

1坚持普治并举,建设法治隆回;

2着力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

3规范社区矫正,管控特殊人群;

4创新法律援助,拓宽惠民领域;

5注重行业管理,优化法律服务;

6抓法制促规范,提升法制水平;

7全面从严治党,抓党建促扶贫。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444.27万元。基本支出: 1038.2万元,项目支出:406.07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基本支出: 103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0.35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110.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6.92万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项目支出406.07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办案、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及人民调解等工作。

(三)“三公”经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没有该项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0万元,实际支出数为15.4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7%,公务接待385批2153人次。隆回县司法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因此本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1.86万元,减少10.76%。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15万元,决算数为14.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15万元,实际支出数为14.99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公务车辆保有3辆)。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法律援助为群众争取了经济利益,挽回了经济损失;全年争取经济利益或挽回经济损失3836万元。

2.加快基层信息化建设,县社区矫正中心和26个乡镇司法所全面建成社区矫正视讯系统。

3.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律师管理、信访接待等服务职能,打造一流的县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寻求优质的法律服务;

4.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聚力矛盾纠纷化解,全年全县调解组织申报“以奖代补”金额139.25万元,扎实开展“三调联动解纠纷,防控风险促发展”等专项排查活动,涌现了一批调解工作先进人物,其中七江镇人民调解员欧阳秋仁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周旺镇肖良春获得“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5.坚持普法并举,建设法治隆回,我局荣获“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开通了“隆回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官方发布普法知识,强化法治文化长廊建设,推进法治公园建设,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

6.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和基层党建工作.扶贫工作深得民心。

四、存在的问题

1.司法所缺编少人,办公用房紧缺,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司法所收编晚,新招录人员较多,存在基层工作经验欠缺,人心不稳定的现象。应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加大对缺编司法所人员招录力度,落实上级规定的每所不少于3-5人的目标。同时,逐步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

2.人民调解阵地建设不规范,调解组织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特别是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没有按照《人民调解法》的相关规定落实,存在业务不熟、调委会主任不专、调解矛盾纠纷不主动的现象。

3.普法依法治理任务艰巨,“谁执法谁普法”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力度不够,法治文化和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依然是我县法治建设的短板。

4.局机关班子职数少,任务重、压力大。局机关干部年龄普遍偏大,创新意识存在缺点。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改进措施

1.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2.加大业务知识培训力度。

3.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力度。

(二)有关建议

建议开展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县财政应将该项培训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加大政府采购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力度,充实基层司法行政力量。

附件:2017年度隆回县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

2017年度隆回县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阮礼福 邹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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