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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隆回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一) 收入预算
(二) 支出预算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 基本支出
(二) 项目支出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二) 政府采购情况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 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五) 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隆回县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收入预算总表
三、 支出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项目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 整体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一、 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隆回县司法局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受县人大和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监督全县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管理公证机构;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仲裁登记工作,指导管理全县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及装备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考核奖励和警务工作,为主管理乡镇司法所。加强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和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司法局编制人数110人,实际人数116人(其中,在职 97人,离退休19人),遗属补助人数3人,小车编制数3台,实际3台,房屋面积8680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隆回县司法局局机关及26个乡镇司法所等直属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9年部门预算数1198.56万元,同比上年增加238.2万元,增长24.8%,原因是:1、精准脱贫增加经费支出;2、人员异动;3、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198.5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部门预算数1198.56万元,同比上年增加238.2万元,增长24.8 %,原因是:1、精准脱贫增加经费支出;2、人员异动;3、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公共安全1198.56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社区矫正:68万元,行政运行(司法):1105.56万元,普法宣传:25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98.5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部门预算数为1105.5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部门预算数为9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普法取消收费补助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工作等方面;社区矫正工作支出6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等方面。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共预算“三公”经费4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费3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8.5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三台执法车使用年限已久,基本上达到报废标准,由于使用年限未达到不能报废,因此维修成本增高,从而本年较上年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9年隆回县司法局运行经费财政的拨款预算285.06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40.58万元,增长16.6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XX单位采购预算总额86.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案办公装备及办公设备预算 66.25万元;政府采购执法车辆预算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661.14万元,其中:车辆 3辆,价值51.62万元,其他通用设备334.78万元,办公家具40.09万元,房屋8680平方米,价值222.22万元。
(四)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 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3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五)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 个,投资总额1198.56万元。其中,按收入性质分:公共财政拨款(补助)1198.5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1105.56万元、项目支出93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19年预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此款为无政府性基金收支的单位填写)
七: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用、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税金及附加费用、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阮礼福 邹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