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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文件名称: 隆回县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7-00024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 2017-06-30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7-06-20 有效期: 长期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

隆回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县委的领导下和上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人民法院编制人数为139人,实际人数181人,其中在职128人,离退休53人。小车编制数13台,实际13台。遗属补助人数8人,房屋面积15000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县人民法院机关及立案、刑事、民一、民二、行一、行二、林业、审判监督等8个审判庭,政工、纪检监察、秘书行政、司法技术、审判管理、研究室等6个综合管理部门,1个执行局,1个法警大队,4个派出法庭。

(一)收入决算:2016年我院收入共计2292.41万(其中县财政安排1364.61万,诉讼费及罚没收入超收返回927.8万。)

(二)支出决算: 2016年我院支出共2060.22万,结余232.19万元。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全院干警工资福利及办公支出。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一)基本支出: 2016年支出决算数为2060.2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人员经费1616.85万元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443.37万元。

五、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一)2016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30.2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1.75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的政策出台及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严格控制一般公务用车,“三公”经费大幅减。

(二)2016年我单位因公出国没有。

(三)我单位现有警务用车13辆,无新购置车辆。

(四)2016年我单位公务接待共 211 批次,总人数 2329人。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6年运行经费决算支出2060.22万元,比2016年预算 增加483.56万元, 增加30.67%。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单位采购决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预算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296.92万元,其中:车辆13辆,价值244.69万元,其他通用设备418.81万元,房屋16473平方米,价值633.42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决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

(五)上级转移支付及本级财政预算办案专项经费因涉案秘密不予公开。

(六)2016年预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

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谭亚南 谭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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