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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十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县人大常委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1、在本行政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县内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县人民政府建议,决定对本县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9、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
10、在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
11、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各序列局局长的任免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决定任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
13、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4、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县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办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8个,所属单位1个,全部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所属单位分别是:隆回县人大常委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只有本级,没有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隆回县人大常委会单位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26.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26.64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增加11.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026.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026.64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增加11.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02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6.6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3 年预算数为955.64万元,占比93%。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 年预算数为71万元,占比7%。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为923.6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0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等方面;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1万元,主要用于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大专委会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134.9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2.73万元,上升20.2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相应经费增加,二是增加省市代表活动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6.64万元,拟开展党建培训,人数65人,内容为党建活动;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5.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1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2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3.64万元,项目支出10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部门预算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一般性支出: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活动费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活动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用、日常办公、购车及车辆运行费等。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