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统一登记号: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目录
第一部分 七江镇人民政府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第一部分 七江镇人民政府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政府决定决议,坚持依法行政,保障政令畅通,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引领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指导组织村、居(社区)各项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科学引导资源技术开发和产业结构调整,培育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组织指导农业生产,促进经济发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政、农业、林业、水利、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推进政务、村务公开,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经济单位和居民正当权益。发展公益事业,提高政府服务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七江镇人民政府单位内设机构包括:七江镇人民政府本级及财政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6个镇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七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镇人民政府本级以及财政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2660.6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30.81万元,减少31.63%,主要是因为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25万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415.52万元。2022年度支出总计2660.66万元,与2021年的4299.35(2021年度拨款收入3891.47万元,2020年度结转407.88万元)减少1638.69万元,减少38.11%,主要是因为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为25万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为1415.52万元,2022年度比2021年度减少1390.52万元;2020年度结转407.88万元至2021年度支出,2022年度没有上年结转资金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660.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60.6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66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8.2万元,占64.2%;项目支出952.46万元,占35.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60.6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1230.81万元,减少31.63%,主要是因为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为25万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为1415.52万元,2022年比2021年少1390.52万元,减少98.23%。支出减少1638.69万元,减少38.11%,主要是因为2022年城乡社区支出为15万元,2021年为1443.64万元,减少1428.64万元,减少98.96%;2022年农林水支出为988.02万元,2021年度为2070.15万元,减少1082.13万元,减少52.27%;2022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1606.13万元,2021年为622.75万元,增加983.38万元,增加157.9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35.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2.18万元,减少8.1%,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比上年度减少924.38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度增加692.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60.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06.12万元,占60.94%;教育(类)支出30万元,占1.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万元,占0.08%;卫生健康(类)支出9.51万元,占0.36%;农林水(类)支出988.01万元,占37.4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调整预算)数为2635.6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3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535.26万元,支出决算为153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44万元,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8.42万元,支出决算为5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
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9.51万元,支出决算为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73.42万元,支出决算为17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9.45万元,支出决算为3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0.32万元,支出决算为4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651.82万元,支出决算为65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5、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88.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1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19.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8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68万元,支出决算为13.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25万元,支出决算为7.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0.38万元,减少4.9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接待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43万元,支出决算为6.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0.34万元,减少5.0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25万元,占5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43万元,4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20个、来宾2560人次,主要是上级部门来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及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3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保养、保险、维修及燃油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9.8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65.28 万元,降低42.92%。其中:手续费比上年度减少10.43万元,减少82.65%;维修(护)费比上年度减少6.02万元,减少32.97%;租赁费比上年度减少4.6万元,减少47.03%;会议费比上年度减少28.04万元,减少61.04%;工会经费比上年度减少30.23万元,减少44.6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度减少51.82万元,减少71.39%。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支出中2020年年末结转40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40.89万元,项目支出结转67万元)。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7.9万元,用于召开各村居(社区)组长、群众代表会议,人数4500人,内容为村级各项事务及“四议两公开”,会议费9万元;用于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人数450人,会议费2.5万元;用于镇召开村居(社区)干部会议及经济工作会议、人大政协会议等,人数4600人,会议费6.4万元;开支培训费0.91万元,用于开展新录用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业务培训,人数71人,内容为2022年新录用公务员业务培训、廉政教育及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业务培训,培训费0.91万元;2022年度本单位没有举行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2022年我单位培训费预算为7.48万元,会议费预算为8.3万元,合计15.78万元。会议费支出为17.9万元,其中培训费为0.91万元,共18.81万元。会议费与培训费预算与支出的差异主要是召开会议的同时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费和会议费预算共15.78万元,支出决算为18.81,为预算的119.2%,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召开会议及业务培训使会议费增加。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3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3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71.32%,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资金管理:资金拨付严格按程序分项目申报、审批,合理合规使用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资产管理:及时按照要求报送资产情况报表,确保各项资产核算准确、账实相符、管理到位。
2022年镇党委政府领导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履职,强化管理,出色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使预算资金的使用发挥了最大绩效。主要表现在:
1.2022年全镇人均纯收入7800元,全镇地方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2857万元,同比增长5%。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申报新开工项目7个,完成总投资额达3.9亿元,培育2家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11800万元,完成限额以上商贸企业零售额8860万元。培育3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总产值达13880万元。完成4项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
2.完成隆回北220千伏输变电站、污水处理厂、新新高速七江段等重点项目前期征地和补偿工作,并进入主体施工阶段;顺利开工七江新城二期项目,新增城镇面积2平方公里,城镇人口率达35.8%。顺利完成石背危桥的拆除重建、新建一座金旺大桥;全面完成年度交通、水利、农业等项目建设。
3.完成粮食播种5.14万亩,粮食总产2.51万吨,完成优质稻种植2.7万亩,推广优质稻品种5个;积极培育种粮大户21户,面积5353亩;治理耕地抛荒327亩,耕地恢复183亩;落实油菜示范片11个,种植面积4300亩;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水源村等16个村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辐射区,投资980万元;推广新型农机525台,补贴金额2万元;大力推广农业新技术。普及专业化病虫害防治,配方施肥,无毒化栽培和诱蛾器等物理防治虫害实用技术。
4.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等“三大集中排查行动”,集中排查重点人员1627户5972人。对于我镇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192户,由镇班子成员及后盾单位班子成员带头结对帮扶;并因户施策制定好帮扶计划,搞好家庭卫生,严格落实“五个一”的工作要求。脱贫户、监测户基本医保缴纳达100%,重点人员落实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措施,四类慢性病人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成危房改造13户。
5.集体经济不断壮大,着力推动村级建筑劳务服务公司发展,通过抓好项目建设、劳务服务、劳务输出和其他经营四大板块,开展削薄攻坚行动。2022年我镇实施乡村振兴项目32个,共计663.71万元;全镇29个村(社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均完成既定目标突破5万元,且20万元及以上村4个,其中建华村荣获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筑施工十强村、斗照楼村荣获县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服务创收五强村、金寨下村荣获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消薄攻坚先进村。
6.镇村面貌焕然一新,2022年改厕403座,拆除空心房200余座,安装人工小湿地219座。清除乱搭鸡棚10余座、拆除菜地围栏80余处、协助180余家店铺清空店前堆放货物、清理300余户门前堆放的残余建筑材料、拆除违规广告牌50余个。严格落实“林长制”“河长制”要求,持续做好卫生大整治工作,成功创建金寨下为省级卫生示范村。
7.优环境、办实事,全力以赴保民生解群众之忧。“细”处着手,优化政务服务。
8.保民生之本。全年低保新增131人、特困供养人员新增19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583万元;建立未成年人四位一体关爱保护机制,定期进行上门关爱走访,全年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孤儿补贴资金49万元。大力发展老龄、残疾事业,发放128人90岁以上高龄补贴16万元;发放1186人残疾补贴101万元。
9.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做到了行动迅速、部署周密、组织有序、措施有力。
10.全域推进平安建设。扎实开展民情走访活动。围绕平安创建、村级治安防控、法制课堂宣讲、治安联防等向群众收集意见。积极拓宽宣传渠道。
11.全员抗击新冠疫情。2022年疫情形势前所未有地严峻,全镇上下团结一心,形成了“干部冲锋在前,群众积极参与”的疫情防控良好局面。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其他各项工作,努力将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资产管理不够规范。
3、绩效文明考核奖和信访维稳工作、乡村振兴、防疫工作等日常公用经费预算不足。
(三)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预算管理意识。
2、完善资产管理,严格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落实资产管理岗位责任,严格按预算实行资产采购。
3、增加预算资金,严控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信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一审: 阳日平 二审: 李传义 三审: 谢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