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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十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隆回县农业农村局为正科级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为:
⑴、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中长期规划、 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⑵、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⑶、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⑷、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⑸、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⑹、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信息。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⑺、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⑻、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⑼、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省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⑽、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
⑾、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⑿、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⒀、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
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办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15 个,所属单位 7 个,全部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为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股、计划财务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市场与信息化股、资源保护与利用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种业及种植业管理股、畜牧兽医股、渔业渔政管理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田建设股。
所属单位分别是:农业农村局单位机关本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机械事务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农业农村局单位本级
2、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机械事务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级机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2792.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792.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减少160.48 万元,主要原因有:减少了农业发展工作经费和执法工作经费等专项资金预算收入。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2792.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0 万元,公共安全0 万元,教育0 万元,科学技术 0 万元,农林水支出2792.7 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减少 160.4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农业发展工作经费和执法工作经费等专项资金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79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 万元,占 0 %;公共安全支出0 万元,占 0 %;农林水支出2792.7 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2023 年预算数为2529.70万元。
2.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病虫害控制(项)2023 年预算数为120万元。
3.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防灾救灾(项)2023 年预算数为30万元。
4.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3 年预算数为113万元。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2529.7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26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病虫害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村级防疫员劳务补助等方面;防灾救灾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救灾种子储备等方面;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13万元,主要用于四个所属场所的差额补助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 322.5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59.89 万元,上升22.8 %,主要原因是今年财政机关运行经费比去年预算充足,保证了基本运行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9.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9.5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预算 减少24.5万元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5 万元,拟召开县委农村工作会议,人数125人,内容为农业农村工作会议总结与部署;拟召开产业扶贫工作会议,人数40人,内容为产业扶贫工作会议总结与部署;拟召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工动员暨培训会议,人数110人,内容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工动员暨培训;拟召开秋冬农业生产会议,人数80人,内容为部署秋冬农业生产、产业扶贫、生猪生产等工作;培训费预算18.01万元,拟开展执法培训,人数40人,内容为执法业务培训;拟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人数1000人,内容为农村劳动力培训,掌握劳动技能;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5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2.05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8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4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1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792.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9.7万元,项目支出 26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部门预算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一般性支出: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活动费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活动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用、日常办公、购车及车辆运行费等。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