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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关于下达2016年度县级农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文件名称: 隆回县关于下达2016年度县级农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6-00034 发文编号: 隆财农指〔2016〕18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农村工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6-12-28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6-05-25 有效期: 长期公开

县农办及相关单位:

根据年初计划,2016年度县财政预算安排农业发展资金65万元。经研究,现将该项资金使用计划予以下达(见附件),请相应增列2016年度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属县本级重点监管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逐项审批,集中支付,专款专用”和重点监管办法。

二、项目实施单位申请付款时,必须提供手续齐全合法的有关付款依据,如中标通知书、合同资料、项目实施的进度资料、支付证书、费用单据等,填写专项资金结算报账审批表,报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办理专项资金拨付手续。

三、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实施项目,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如因情况变化确需调整的,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依次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县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该专项资金年终有结余的,如项目还没有实施完毕,结余资金可以结转下年,继续用于项目支出;如项目已完成,结余专项资金用于平稳预算,不再结转。

五、年终应专项报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总结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依据。

附件:隆回县2016年度农业发展资金安排计划表

隆回县财政局

2016年5月16日

附表

隆回县2016年度农业发展资金安排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计划安排

(万元)

备注

1

县农业农村综合性工作会议

县农业领导小组

4

 

2

“三农”目标考核

7

 

3

农业招商和项目争取

8

4

深化农村改革工作经费

3

5

兑现2015年度绩效考核奖金

县农办

16

 

6

新农村建设工作经费

8

7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8

 

8

农业产业建设

9.8

9

老年科技推广

县老科协

1.2

合计

 

65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周治松 李勇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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