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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文件名称: 隆回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9-00295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资金使用情况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9-09-02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9-08-20 有效期: 长期公开

一、部门概况

隆回县民政局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民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全县民政事业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全县性社团和委托代管的全国、全省、全市性社会团体进行登记管理和年检,依法监督社团活动,依法查处社会团体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按权限和程序负责社会团体基金会的审批和监督。

(三)负责全县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优抚政策,依法开展优抚工作;主管全县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的伤亡抚恤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等有关人员的伤残等级审核申报工作;指导优抚医疗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承担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及军属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管理退伍义务兵、转业和退休士官、复员干部和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散居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所的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

(六)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查核、统计、上报和发布灾情管理,筹措、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指导救灾物资的储备和发放工作;承担全县救灾减灾的具体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负责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与监督管理工作;主管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八)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管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九)负责婚姻登记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制定并监督实施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协办涉外婚姻登记工作。

(十)拟定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全县乡镇(街道)的设立、撤销、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与邻县行政区域边界的勘界和日常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察和管理及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

(十一)承办规定权限内地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等事项,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建立和管理地名资料档案。

(十二)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福利设施标准。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认定报批工作。

(十三)研究提出福利彩票发行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发行福利彩票,管理本级福利资金;指导、监督全县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十四)指导和监督实施国家有关殡葬改革法律、法规,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行业管理。

(十五)监督实施国家有关收养儿童法律、法规;负责指导县内收养登记工作。

(十六)指导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的建设,协调跨县(市、区)的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内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八)协调老龄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拟订本县老龄工作的规范文件,编制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2018年年终决算数为33026.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公务车运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抚恤对象、退役军人、孤儿等对象生活补助,城乡低保对象、流浪乞讨对象等救济费,城乡医疗救助对象等医疗费。

2、项目支出:2018年年终决算数为623.8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及用于社于福利彩票公益金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情况

1、2018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33.1万元。

2、2018年我单位人员没有因公出国(境)。

3、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今年没有新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22.2万元。

4、2018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10.9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把民政系统党的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把握党建工作新要求、新主线、新任务,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夯实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持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机关管理、项目资金安排等内控机制,有力保障民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民生实事各个项目取得新提升。一是养老服务照料区投入使用。雨山、石门两所敬老院建成养老服务区床位44张,现入住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36人。城乡低保与特困供养标准连续提升。城镇和农村低保补差水平从去年的363元/人月、174.7元/人月,分别提高到今年的370元/人月、192元/人月。城市低保3650户4287人,发放低保金1498.13万元,农村低保18106户27469人,发放低保金6437.57万元。全县纳入特困供养人员的共5338人(其中分散供养5057人,集中供养281人),城镇和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去年的550元/人月、328元/人月分别提高到585元/人月、370.5元/人月,发放特困人员分散供养资金2252.77万元,支出集中供养金322.2万元。患病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标准大幅提高特困人员基本医疗费用全额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比例达90%以上,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344.57万元,支出资助参保资金501.34万元。是其他贫困群体救助全面落实。按照《隆回县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病患者救治和开展失能失智老人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符合条件的精神病人进行免费救治。按照《隆回县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发放临时救助资金737万元,救助27658户次,充分发挥了救急难的作用。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得新发展。一是基本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完成县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9月份已经投入使用,为全县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开展上门服务。斥资65.76万元为全县131525老年人购买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为2852位90周岁以上老年人(含百岁老人)发放高龄津贴196.06万元。启动了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是孤儿保障及残疾补贴标准再次提升。孤儿集中与分散供养标准由去年的800元/人月、600元/人月,分别提高到1200元/人月、800元/人月,为全县708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456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由去年的50元/人月提高至55元/人月。全年共保障残疾对象250649人次,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397.84万元,其中保障困难残疾对象101809人次、563.56万元,保障重度残疾对象148840人次、834.28万元。三是关爱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完善了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指导已经建立的18个“留守儿童之家”正常运转,引导新建24个“留守儿童之家”。各乡镇立了儿童督导员,各村(居)设立了儿保专干。是精准扶贫与济困工作再上台阶精心组织开展赈灾义演、驿站义卖等活动4起,共募集善款、接受捐赠58.5万元;在六都寨镇西山村、东山村“精准扶贫”工作中,开展了“一帮一”、节日慰问、帮建项目、打造推广品牌、送资料送技术上门等活动;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将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就业等方式帮助脱贫且符合条件的1832户农村困难家庭共3095人纳入兜底保障。

)社会事务服务管理收得新效。一是婚姻登记服务更加规范按省级文明服务窗口要求建设了婚姻登记中心,共办理结婚登记6449对、离婚登记2079对、补办婚姻证件1020对,为121对婚姻当事人免费提供了法律咨询、情感辅导、矛盾劝解等服务。二是提升殡葬管理工作效力。利用“殡改宣传月”、清明节,在各乡镇、街道悬挂横幅500条、张贴标语230张,认真开展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共火化遗体620具,根据我县城乡居民殡葬7项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共减免120万元,社会效应良好。三是规范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对福利院、敬老院等民政、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并建立了监管巡查等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875人次,支出救助资金300多万元,同时实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登记管理制度。

)社区理、地名界线管理取得新成果。一是社区治理工作有条不紊督促落实所有村(居)建设了村务公开栏。撤销桃洪镇设立两个街道办事处,已完成了所有报批程序,省市已行文批复,正在加紧实施。二是地名界线管理有序推进联合洞口、邵阳、武冈、新邵进行了县界联检。多方协调,做好了桃洪镇城区道路、街道命名并征求了意见,已报县政府批复,并已着手招标实施。

)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获得新进步。一是提高了部分优抚对象补助。各类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提高标准全部落实到位,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6900余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297.5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877.5万元。1—6级以上伤残军人享受公费医疗,其他重点优抚对象都由我局统一为他们购买城乡居民医保。二是加大了救助慰问力度。投入救助资金20余万元,为家庭困难的优抚对象提供生活救助150人12万元、医疗救助50人7万元、住房补助1万元。春节期间给军属和烈属送年画3万张,春节和“八一”期间对部队驻隆官兵和烈军属、伤残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了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300万元、送去慰问品价值7万元。三是积极落实军人复员安置政策。采集和核对了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开展了“寻找光荣的你”专项行动。按照“量化评分、积分选岗”的阳光安置政策,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2018年81名转业军人全部安置到位。

)社会工作与社会组织发展取得新突破。一是努力做好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社团审核登记6家,民办非企业审批登记51家。积极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宣传、调查工作,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已列入“异常名录”的社会组织19个,已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11个。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对登记注册的县级社会组织2017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检查。是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加强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管理,为社会组织提供注册与运营咨询、公益项目开发、资源整合与链接、能力建设培训、社会创新研究等服务,已有5家社会组织成功入驻,并全部孵化出壳。

(八)其他重点工作开展及时高效。信访方面,收到各级转交及群众投递的信件318件,县政府网络问政平台群众咨询4件,全部答复并办结;宣传方面,在省、市、县传统媒体和电子媒体上发表新闻报道121篇,其中省电视新闻报道3次、市电视新闻报道2次、县电视新闻报道18次,有效宣传了民政部门的主动作为的良好形象。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滞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上处于初始探索阶段,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小,服务质量有待提升。二是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仍薄弱。基层低保工作力量不足。三是殡葬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殡葬基础设施不够完善、专业服务人才紧缺。四是军队退役人员服务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涉军群体诉求多、数量多,维稳工作压力大。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建议县财政加大我局的部门预算

2、建议增加民政专项经费预算。

一审: 二审: 刘敏华 三审: 黎辉云 廖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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