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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文件名称: 隆回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9-00022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资金使用情况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民宗局
发文日期: 2019-08-2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08-27 有效期: 长期公开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人,在职6人。单位主要职能为:依法管理我县民族宗教事务,接待民族宗教界人士,处理协调民族、宗教方面的信访和矛盾纠纷,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民族文化繁荣。

(二)2018年的重点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

一是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力度不断加大。认真学习宣传民族政策法规,特别是邵阳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邵发〔2016〕15号文件)。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宣传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二是民族宗教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一方面持续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副组长,其他相关领导为成员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今年听取了2次民族、宗教工作汇报,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纳入县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加强民族、宗教政策的学习领会。全年为民族乡专门召开县长现场办公会2 次,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另一方面稳步推进制度建设。健全民委委员制度,恢复民委委员单位对口联系少数民族较多村工作制度,要求县民委委员单位每年为对口联系村至少办2件以上实事;恢复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民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牵头,定期和不定期研究和解决民族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健全、完善我县宗教三级网络建设,建立台账,明确县、乡(镇)、村管理人员,县财政为每个乡镇专门安排1万元的宗教工作经费,使宗教工作日常管理常态化;在县乡两级建立宗教工作责任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将宗教工作纳入全县县直单位和乡镇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及社会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2.努力开创民族工作新格局

民族工作方面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优惠政策,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1)积极向上级争取民族项目资金。帮助民族地区改善基础设施,特别是省级特色村镇建设,继续推进我县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全年共向省民宗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为我县少数民族地区争取项目5个,资金120余万元。

(2)关怀少数民族,解决具体问题。一是关心我县回民公墓建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由县大健康产业园牵头,投资700万元,在山界回族乡四方井村征地80余亩,用于修建回民公墓,当前已初步修建了通往回民公墓的1.5公里公路。二是支持民族传统节日文化活动。今年5月、6月,分别迎来了我县瑶族和回族的讨念拜节和开斋节,县民宗局主动邀请县委、人大、政府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现场慰问看望少数民族,并与他们共度传统佳节。三是为全县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继续帮扶困难患病少数民族群众35人次,解决资金1.8万元。

(3)扎实做好“两种”考生民族成份审核工作。按照高考新政策的要求,对全县“两种”考生民族优惠加分进行审核,为240名高考考生、410名中考考生办理了民族优惠加分,准确率达100%。

(4)圆满承办邵阳市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为承办好在我县举行的邵阳市第四届民族运动会,县委常委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为顾问、县长为主任、县委副书记为常务副主任的隆回县承办邵阳市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委员会。县政府先后多次召开常务会议,专题听取筹备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承办民族运动会的有关具体问题,并特别为承办第四届民运会安排经费280万元。市民宗委、市体育局领导对我县的各项筹备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隆回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承办市第四届民运会,各项工作部署早,安排得当,措施得力,经费保障充足,场地选址准确,运动会承办非常成功。

3.扎实推进宗教工作新进展

宗教工作方面主要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继续开展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坚持以宗教场所财务管理为重点,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为抓手,全面促进场所管理规范化。

二是认真做好专项工作。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宗教活动场所开立单位银行账户等专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今年顺利完成了全县169处宗教活动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三是坚持做好抵御渗透工作。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针对境外宗教的渗透问题,经常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思想工作,维护我县宗教和谐稳定。今年我县先后两次成功劝离了没有上级主管部门介绍的宗教宣教人员。我县宗教防渗透工作做到了常态化。

四是稳步推进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摸底工作。从今年3月份开始,对全县74处民间信仰场所进行了全面摸底,正在稳妥地探索民间信仰场所分类管理的方式方法。

五是经常开展宗教场所监管巡查,确保零事故。开展宗教场所安全大检查工作。与各宗教场所签订好安全责任状,每月开展了一次安全巡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县宗教场所全年无安全事故。加强对宗教活动,特别是节日期间举办的大型活动的管理和安全检查。指导各场所建立健全和落实香烛明火、消防安全、文物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措施和规章制度。及时解决宗教领域的突出问题。坚决做到佛道教宗教场所“去商业化”,杜绝发生宗教场所的投资、承包、经营寺观现象,坚决查处寺庙被承包经营、乱设功德箱现象;坚决做到伊斯兰教“去极端化”,指导伊斯兰教开展新“卧尔兹”巡回演讲活动,加强对清真寺及基础设施建设的规范和引导,遏制和纠正“去中国化”倾向,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坚决做到基督教“去福音化”,经常对神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开展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教育,加强基督教人才的培养,杜绝基督教私设会点现象。

(三)单位整体支出情况

2018年民宗局收入总计3230998.06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36281.68元,财政拨款2594716.38元;支出合计1790808.62元。

二、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和情况

2018年基本支出为1790808.62元,其中人员经费980924.28元,日常公用经费809884.3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无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为19005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19005元,2018年没有出国(出境)考察费用,我单位也没有公务用车。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县民宗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主动适应新常态,扎实工作,认真履行职能,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8年度被评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先进单位。

四、存在的问题

民族宗教工作突发事件难以预料,突发性经费难以预算。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坚持民主公开理财,财务管理不断规范,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民宗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

一审: 二审: 三审: 刘旭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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