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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纪委监委2022年度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文件名称: 隆回县纪委监委2022年度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3-00030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纪委机关
发文日期: 2023-05-1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5-19 有效期: 永久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县纪委、县监委是党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共同设立内设机构。县委巡察办列入县委工作部门,设在县纪委。县纪委监委机关设立内设机构14个,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信息中心)1个,股级事业单位(案件管理服务中心)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4个;编制人数为158人(含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编制21),在职人员141目前由委机关统发工资人数141离退休21小车编制数5台,实际5台。

(二)2022年的重点工作

2022年持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处置问题线索638件,立案351 件379人,结案243件,处分228人(其中科级干部47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高质量办理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洞口县教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曾广增涉嫌职务犯罪案和“2·18”专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95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为358人次、195人次、24人次、18人次,占比分别为60.2%、32.8%、4%、3%。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坚持跟踪回访机制,及时开展澄清证明工作。运用“两单一书”推动以案促改促治,发出任务提示单87份、问题清单87份、纪检监察建议书33份。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4个,处理处分251人,发出通报12期29起,通报71人。严肃查处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卢某违反“约法三章”典型问题,予以免职处理。突出抓好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下发工作提示函140份。严肃查处违规饮酒和违规请吃(吃请)问题9个、违规经商入股或放贷收息问题4个、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14个。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2年收入合计3335.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35.9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22年支出合计333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5.63万元,项目支出490.34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45.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09.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935.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90.34万元,其中大案要案支出259.62万元,巡视巡察支出230.72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我单位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3.3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4.0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我单位本年度购买公车两台,花费48.47万元,公车运行费支出22.79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2年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持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持续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推进清廉隆回建设;持续推进高质量巡察;持续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四、存在的问题

1.在部门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有不可预见性,在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使之更贴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

2.履职时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上还有待提升。

3.资产管理水平有待增强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改进措施

1.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

2.注重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

3.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资产管理业务的学习,增强对资产的有效管理。

(二)建议

1.县财政继续加大对执纪监督、审查的支持力度,增加大案要案的办案经费、充分保障巡察工作经费等。

2.经费预算足额编制。

3.建议加强新《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的学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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