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政资金信息 > 财政预决算
隆回县价格监督检查局2018年度预算及“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文件名称: 隆回县价格监督检查局2018年度预算及“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9-00008 发文编号: 20180120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价格监督检查局
发文日期: 2018-01-2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8-01-20 有效期: 长期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一是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二是组织实施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工作,在全县推行明码标价制度,指导行业的价格自律;三是负责健全对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及明有效地制止各种乱收费、乱涨价行为,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负责建立群众性义务物价监督组织,并指导其开展工作,健全价格监督网络机制,指导新闻媒体和其他社会监督组织对价格、收费的社会监督工作;五是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隆回县价格监督检查局为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直属副科级行政机构。内设三个股(室):办公室(加挂价格举报中心牌子)、价格监督检查股、收费监督检查股。

二、单位基本情况

编制人数为7人,实际人数30人,其中在职27人,离退休3人,遗属补助人数0人;小车编制数1台,实际1台;房屋面积900平方米,固定资产38万元。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隆回县价格监督检查局单位机关及0个等直属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64.5万元,同比上年增加34.5万元,增长15%;其中,公共财政拨款24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6.5万元,以及本级专项资金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64.5万元,同比上年增加34.5万元,增长15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64.5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4.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64.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无项目支出。

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共预算“三公”经费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3.13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8年隆回县价格监督检查局运行经费财政的拨款预算264.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34.5万元,增长15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隆回县价格监督检查局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隆回县价格监督检查局固定资产账面价值38.2万元,其中:车辆 1辆,价值20.58万元,其他通用设备9.4万元,办公家具4.2万元,房屋900平方米,价值4.03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18年预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七: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度隆回县价格监督检查局预算公开表格

隆回县原价格监督检查局2018年部门预算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邓雨明 阳耀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 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 隆回县数据局 (电话:0739-8242461) 网 址: www.longhui.gov.cn
湘公网安备:43052402000128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05264号 网站标识码:4305240029 地址:隆回县桃花坪街道桃洪东路450号
主办单位:中共隆回县委、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隆回县数据局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