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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人民政府花门街道办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文件名称: 隆回县人民政府花门街道办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1-0004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
发文日期: 2019-01-2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01-22 有效期: 永久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花门街道办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整体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花门街道办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二、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五)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隆回县花门街道办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花门街道办事处属县委、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县人民政府领导,行使县人民政府赋予的职权。基本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搞好辖区内社区、行政村的工作,支持、帮助社区、行政村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抓好街道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四)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县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七)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八)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十)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十一)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花门办事处由一个行政机关加计划生育办、农综站、水务站、文体卫站、社保站、安监站、城建办等7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组成,属县财政直接预算,执行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二、单位基本情况
花门街道办事处编制人数157人,实际人数162人(其中,在职 162人,离退休40人),遗属补助人数10人,小车编制数1台,实际1台。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花门街道办事处。
(一)收入预算:2019年部门预算数1695.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525.4万元,上级专项资金17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部门预算数169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03.9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54.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2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5.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9.19万元,农林水支出227.88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95.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部门预算数为1535.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部门预算数为16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房屋维修支出6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00万元。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共预算“三公”经费26.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6.1万元。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9年花门街道办事处单位运行经费财政的拨款预算1695.4 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街道办事处采购预算总额211.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办公用品预算211.5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石门便民服务中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613.54万元,其中:车辆1辆,价值 3万元,其他通用设备52.35万元,房屋4641.8平方米,价值558.19万元。
(四)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0万元。
(五)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投资总额1695.4万元。其中,按收入性质分:公共财政拨款(补助)1525.4万元、其他资金170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1535.4万元、项目支出16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19年预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七、相关的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用、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税金及附加费用、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附件:2019年度花门街道办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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