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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的委托,隆回县宏发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对隆回县10个乡镇级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资质条件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活动。
1、项目名称:隆回县10个乡镇级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隆回财采计[2021]000083
委托代理编号:LHHF20210034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 预算(元) |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元) |
1 |
隆回县10个乡镇级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 |
详见采购需求 |
详见采购需求 |
451200.00元 |
7000.00 |
4.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
5、供应商资质:
5.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凡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
a.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b.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④参加询价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⑤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5.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5.3、资质证明文件需装订成册,单独提交验证,不得混装于响应文件内,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红章)。
5.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
5.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5.8、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请自行在响应文件中注明)。
6、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询价通知书售价:
6.1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1年07月26日起至2021年08月0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到隆回县宏发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即县财政局右侧50米左右)购买询价通知书。
6.2询价通知书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7、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询价会议开始时间及地点:
7.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询价会议开始时间:2021年08月06日下午3时00分(北京时间)。
7.2 响应文件送至隆回县宏发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7.3 逾期或未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审核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1年08月06日下午2时00分至下午3时00分在隆回县宏发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进行。
9、投诉受理:隆回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9-8247691/8187572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
地 址:隆回县桃花坪街道办事处环城北路198号
联系人:彭女士
电 话:15773917527
采购代理机构:隆回县宏发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739-8187338
地 址:隆回县桃洪镇资江北路
开户行:湖南隆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桥支行
户 名:隆回县宏发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保证金专户
账 号:82011750000002976
E-mail:lhhf168@126.com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 一审: 二审: 隆回县 三审: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