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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隆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18]1号文件的要求,对我局财政资金整体支出情况做出评价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隆回县生态环境局成立于1986年,位于隆回县桃洪镇荷叶塘街环城北路178号。房屋面积2580平方米,现有在职人员84人,退休人员1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7人,工程师6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法规股、环境管理股、规财股、环境影响评价股五个股室,下辖隆回县环境监察大队(副科级单位)、隆回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工业集中区环保分局(副科级单位)三个二级机构。
(二)2017年重点工作
2017年,我局紧紧围绕“创新、协调、开放、绿色、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县委“生态秀县”发展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及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水、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努力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明显。一是狠抓饮用水水源治理,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今年全县共建设农村集中供水工程66处,其中规模以上(供水人口5000人)的集中供水工程35处,规模以下31处,批准划定保护区的28处。参加六都寨水库网箱养鱼集中整治,除1家外,其余30家全部拆除到位,合计拆除面积60000余平方米。2017年度,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资江重点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赧水河国控断面水质优于Ⅲ类水质;2017年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88.4%。二是狠抓基础设施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基本完善。改造,1684台责令13家企业对燃煤锅炉进行了升级黄标车淘汰任务已圆满完成。三是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在编制完成了《隆回县城东南工业园污水处理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并取得县发改局《关于隆回县城东南工业园污水处理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后,有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四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基本完善。全县先后关停规模养猪场9家,搬迁 2家;共完成粪污处理设施建设2694户,改建标准消毒池422个、消毒室208个,建设化尸池169个、化粪池24350m3、氧化塘51806m3、沼气池2115m3、贮粪池(干粪棚)3431m3、废品收集处理点4个;整改186栋栏舍的雨污分流系统,安放输水管道2000米,建设栏舍23619平方米;购置专用消毒机76台、粪污运输车4台。累计投入建设资金4500余万元。五是土壤摸底工作圆满完成。我县已完成土壤调查采样防治摸底工作。根据《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知》,将加大执法力度,把土壤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内容,强化网格化监管,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六是垃圾场封场措施有力。关于我县南塘老垃圾场污染环境问题,我县高度重视,投入1858万元对南塘垃圾场进行了封场管理,封场层面积31149平方米,生态恢复面积31400平方米。共设置垃圾坝2处、环场截洪沟1023米、渗滤液导排盲沟116米,同时设置成套渗滤液处理设施1套,处理规模50吨/天,处理工艺为“二级反渗透”处理工艺。七是严把项目准入关。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严格执行国家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四个不批”原则。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格做到四个“一律不批”,杜绝高污染、高能耗项目落户隆回。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7年支出决算数147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9.81万元,项目支出281.23万元。三公经费支出41.57万元.
二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决算数为1189.8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决算数为281.2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包括污染减排、三湘环保世纪行和环境监测仪器试剂购置费,主要用于提升全县人民的环境意识,推进县城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组织开展一系列的环保宣传活动,监测人员的培训,仪器设备更新,试剂易耗品的购置,交通及租船费,标准样品购置,委托市站监测费等各项费用;饮用水源监测,主要用于加强饮用水源环境管理,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对县城及水河控制断面和饮用水源的常规例行监测工作;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空气自动监测站日常运转;其中其他污染防治支出75.2万元,排污权出让收入144.5万元,主要用于各排污企业及事业单位的污染治理;黄标车淘汰补助资金61.53万元,主要用于黄标车政策性淘汰补助。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为41.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21万元,公务用车为25.3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7年没有因公出国(境)情况,费用为0元。
2、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为 16.21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25.36万元,公务运行费为25.36万元,本年度没有公务购置费。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本年度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收入支出严格按账务制度执行,“三公”经费比上年大幅减少,非税收入按时按量完成。
1、建立“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三公”经费在上年基础上大幅减少。
2、在预算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基本能保障单位正常运转,保证了全年环保工作的任务的完成。
3、专项资金能保证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四、存在的问题
1、预算标准与部门支出有差距,在执行过程中,有关实际支出超出了预算标准,“三公”经费大幅下降,但仍有压缩空间。
2、部分非税收入的执行项目的停收(如监测费)造成了环保执法经费的不足。
3、在资产管理上还有不足,一些老旧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等)没有及时处置,造成了国有资产闲置。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行政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情况各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2、建立“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等管理制度,加强经费支出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
3、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老旧已经不能用的办公用品及时处置。
4、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财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可靠。
(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王风华 王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