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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负责建立健全全县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拟订全县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执行环境保护标准,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实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参与制定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解决全县重大环境问题;负责全县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乡(镇)际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县内重点流域、水域污染物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减缓免及稽查。
(三)承担落实全县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高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成绩并公布考核结果,提出追责的具体建议。
(四)负责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县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政府委托,对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国家、省、市和县里规定审核审批全县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负责危险废物经营业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拟定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全县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以及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应用审批。对核材料的管理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组织实施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县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的鉴定、交流与推广。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提出全县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开展对外环境保护信息交流工作,管理和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县内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规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项目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机构设置:环保局设局机关和两个二级机构,分别为隆回县环境监察大队和隆回县环境监测站。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环境保护局编制人数为 29 人,实际人数 98人,其中在职 85人,退休13 人。小车编制数2台,实际5台。遗属补助人数 2人,房屋面积 2580平方米。
三、部门决算收支概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环保局机关及下属两个二级机构(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
(一)收入决算。2016年决算收入 11057480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 7931980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3125500元。
(二)支出决算。2016年决算支出11057480 元,其中基本支出7790980元,项目支出 3266500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一)基本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7790980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6决算数为3266500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1、2016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505500 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177000元、公务用车费328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8500 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44500元,主要原因是:(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控制接待对象,减少接待开支,(2)严格用车制度,争取“三公”经费在上年的基础上大幅减少。
2、2016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共组团 0 个,共 0 人。
3、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 辆,其中,今年属新购置的 0 辆。
4、2016年我单位国内公务接待共221批次,总接待人数 2100人。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决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6年隆回县环境保护局运行经费决算支出11057480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239183元,增长2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隆回县环境保护局决算采购总额1129585.85元。其中:政府采购1129585.85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6252983.95元,其中:车辆5辆,价值738553元,其他通用设备685614元,办公家具164924元,房屋2580平方米,价值2289690.85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决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400000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
(五)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16年决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王风华 王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