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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文件名称: 隆回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9-0057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国土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19-03-2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8-08-20 有效期: 长期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一)承担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县国土资源规划和战略,开展全县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县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资源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的政策。推进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健全征地拆迁裁决机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县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和地质遗迹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实施土地用途管制,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对土地开发进行监督、检查、验收,承担报县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六)承担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全县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登记、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和土地储备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承担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八)承担规范土地、矿业权和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统一管理全县测绘市场,规范测绘市场行为,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登记、审批、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指导全县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监督地方地质勘查项目和重大地质勘查专项实施,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指导、协调、监管全县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地质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监督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应急处置,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三)依法依规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依规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草案编制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四)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测绘工作。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县性或重大测绘项目、重大测绘科技项目。依法审查申报测绘单位的等级资质,管理测绘任务登记;依法审查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和外国组织、个人来我县测绘的事项;管理全县的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测量标志的保护。

(十五)管理县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根据授权审核发布本县重要地理信息数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隆回县行政区界线标准样图,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

(十六)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国土资源局编制人数196人,实际人数370人,其中在职335人,离退休37人。小车编制数3台,实际3台。遗属补助人数8人,房屋面积30000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7989.24万元。比上年增7.7%。总支出7989.24万元,比上年增7.7%。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7989.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85.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03.91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7989.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万元,社会与保障就业支出16.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3.91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543.22万元。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7989.24万元,比上年增加7.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85.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3.91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7989.24万元,比上年增加7.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85.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3.9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7989.24万元。比上年增7.7%。财政拨款支出7989.24万元,比上年增7.7X%。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7989.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85.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03.91万元。

(三)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7989.24万元。基本支出:4309.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84.52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672.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7.25万元。项目支出:3679.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275.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项目支出403.91万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0万元,决算数为87.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无公务用车购置费运行费预算数为30万元,决算数为21.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30万元,决算数为21.36万元,公务车辆保有3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70万元,决算数为65.88万元,公务接待910批8125人次。

2017年我局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24.71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403.91万元,用于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与2016年减2120.32万元。主要是2016年度有娄邵盆地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建设,2017年度该项目已竣工。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我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707.86万元。与2016年增51.32万元。主要是加大了拆违控违力度,办案成本增加所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三辆已由公车改革领导办公室封存。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决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85.33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如: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格

隆回县国土资源局决算公开表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阮春莲 李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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