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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隆回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一) 收入预算
(二) 支出预算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 基本支出
(二) 项目支出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二) 政府采购情况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 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五) 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七、相关的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2019年度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收入预算总表
三、 支出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项目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 整体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一、 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承担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县国土资源规划和战略,开展全县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县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资源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的政策。推进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健全征地拆迁裁决机制。
(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县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和地质遗迹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实施土地用途管制,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对土地开发进行监督、检查、验收,承担报县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六)承担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全县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登记、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和土地储备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承担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八)承担规范土地、矿业权和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统一管理全县测绘市场,规范测绘市场行为,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登记、审批、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指导全县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监督地方地质勘查项目和重大地质勘查专项实施,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指导、协调、监管全县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地质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监督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应急处置,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三)依法依规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依规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草案编制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四)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测绘工作。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县性或重大测绘项目、重大测绘科技项目。依法审查申报测绘单位的等级资质,管理测绘任务登记;依法审查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和外国组织、个人来我县测绘的事项;管理全县的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测量标志的保护。
(十五)管理县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根据授权审核发布本县重要地理信息数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隆回县行政区界线标准样图,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
(十六)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国土资源局编制人数196人,实际人数370人,其中在职330人,离退休40人。小车编制数3台,实际3台。遗属补助人数10人,房屋面积30000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土地征地拆迁办公室、土地储备中心、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公室、土地信息中心等7个二级单位和26个国土资源(中心)所。
(一)收入预算:2019年部门预算数4731.72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061.59万元,增长28.92%,原因是增加第三次国土调查和数字隆回专项工作投入;其中,公共财政拨款3573.7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1157.93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部门预算数4731.72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061.59万元,增长28.92%,原因是增加第三次国土调查和数字隆回专项工作支出;其中,其中自然资源事务4731.72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73.7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部门预算数为3573.7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我单位项目支出都是上级带指标的专项支出,由于我们无法预计,故没做预算安排,结算时以实际到账指标为准。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共预算“三公”经费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41.9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相关文件精神,严控公务招待费开支,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主要是由于实行公车改革,减少了车辆。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9年单位运行经费财政的拨款预算511.4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6.95万元,增长1.3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单位采购预算总额1217.93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办公设备预算60万元;政府采购技术服务1157.9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3053.71万元,其中:车辆3辆,价值101.63万元,房屋30000平方米,价值2010.8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941.21万元。
(四)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57.93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
(五)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 个,投资总额4734.98万元。其中,按收入性质分:公共财政拨款3027.0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5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1157.93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3577.05万元、项目支出1157.93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19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57.93万元,其中国土资源第三次大调查600万元,数字隆回一张图建设557.9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购买技术单位的服务。
七、相关的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一审: 二审: 隆回县国土资源局 三审: 隆回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