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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隆回县公安局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文件名称: 2021年度隆回县公安局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2-00104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2-08-1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08-15 有效期: 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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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隆回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隆回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隆回县公安局是隆回县人民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是本行政区划内公安工作的主管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财产的神圣使命。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隆回县公安局内设机构包括: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信访室、警务督察大队、警务辅助管理人员办公室6个职能股室,刑事侦查、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禁毒、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法制、网络安全保卫、巡特警、反恐大队10个直属大队,警务服务保障中心1个内设机构,隆回县看守所、隆回县戒毒拘留所2个监管场所,桃花坪派出所等26个派出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隆回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隆回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隆回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9150.7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517.22万元,减少22.37%,主要是因为抗疫特别国债“三所一队”项目资金的减少和非税收入返回款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378.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85.84万元,占99.4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92.72万元,占0.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150.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16.53万元,占57%;项目支出8234.16万元,占4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960.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281.15万元,减少21.79%,主要是因为抗疫特别国债“三所一队”项目资金的减少和非税收入返回款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010.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84.13万元,减少11.78%,主要是因为“三所一队”项目建设支出减少和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010.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万元,占0.02%;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14912.38万元,占87.6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51.52万元,占12.06%;卫生健康(类)支出28.2万元,占0.17%;农林水(类)支出13.5万元,占0.0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728.02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7010.5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010.5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平安城市建设。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

年初预算为12728.02万元,调整预算为14912.38万元,支出决算为14912.3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案费用增加。其中:

1)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918.06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747.19万元;

3)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9.11万元;

4)执法办案(项)支出决算为4833.97万元;

5)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94.0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1992.13万元,支出决算为1992.1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辅警劳务费用的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59.39万元,支出决算为59.3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28.2万元,支出决算为2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费用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扶贫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25.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47.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678.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78万元,支出决算为449.9万元,完成预算的94.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10.97万元,完成预算的39.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规范公务接待,与上年相比增加3.05万元,增长38.51%,增长的主要原因2020年因疫情原因,接待减少,2021年大要案增多,接待增多。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50万元,支出决算为438.93万元,完成预算的97.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完成年初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105.88万元,增长31.8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购置了9台新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97万元,占2.4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8.93万元,占97.5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9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90个、来宾952人次,主要是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38.93:公务用车购置费125.15万元,本年度购置了9台新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3.78万元,只要是公务用车车辆油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949.48万元;支出194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9490.4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8.2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48.71 万元,降低24%。主要原因是大力压缩公用经费支出使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4.01万元,用于召开公安工作、各部门会议等,人数926人,内容为全县公安工作会议、各部门工作布置会议。开支培训费30.9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新警培训,各部门业务培训等,培训人数120人,内容为各项业务技能培训,2021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20.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4.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3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0.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3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84.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3%。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21年,我局在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挑重担、敢啃硬骨,确保了全县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和治安秩序平稳,全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了新发展、新进步。我局科学、公正的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禁毒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已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见附件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 隆回县公安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格
附件:隆回县公安局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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