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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十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一)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承担拟订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
(二)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三)综合协调各项政策;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四)引导和监督固定资产投资;推进产业结构战略调整和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五)引导和调控市场,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六)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能源运行,求灾物资、应急物资储备职能;
(七)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有关规范性文件,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实施等职能;
(八)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及相关政策和法规,履行引导、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的价格行为和政府调控管理价格、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等职能;
(九)完成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十)负责全县市场价格监测、分析、预测和预警,掌握
市场物价运行状况;
(十一)承担全县涉案物价格鉴证等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粮食流通体制、地方粮油储备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
(十三)拟订全县粮食流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地方粮油储备中长期规划的建议。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辖区军粮供应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县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
(十四)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国家和省、市、县粮食流通、粮油储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制定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情况;
(十五)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负责全县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和核查以及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六)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办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 15 个,所属单位3 个,全部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股、综合改革和投资股、农村经济股、工交环资能源股、社会发展和服务业股、财贸金融和信用建设股、招投标和法规股、湘西地区开发股、价格管理和收费股、行政审批股、优化经济环境股、项目建设管理股、粮食管理股、物资储备股。
所属单位分别是:县发展改革事务中心,县价格认证中心,县军粮供应站。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2.县发展改革事务中心;
3.县价格认证中心;
4.县军粮供应站。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1346.3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52.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94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减少582.09万元,主要原因有:一是减少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收入(由县财政统一预算);二是减少优化环境工作专项经费收入;三是减少价格认证及成本调工作专项收入。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1346.3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346.35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减少582.0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支出;减少优化环境工作专项经费支出;减少优化环境工作专项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346.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6.35万元,占100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3 年预算数为746.51万元。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3 年预算数为105.84万元。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2023 年预算数为494万元。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852.35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494.00 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成品粮储备经费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县级成品粮保管、银行贷款利息、智能粮库监测系统使用;非税收入返还(门面租金)支出60.0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办公、差旅等经费的不足;县级储备粮食储备经费284.00万元,主要用县级储备粮保管、轮换费、水电、农发挂帐贷款及储备粮贷款利息,仓库维修等支出临时粮储备专项支出50.00万元,主要用于重金属超标粮的收购、保管、银行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105.84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31万元,上升13.16 %,主要原因是办公、差旅等公用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预算减少8.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00万元,拟召开8次会议,人数290人,内容为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申报、调度会议;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储备、申报、调度会议,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调度会,人居环境测评会,安全生会议;培训费预算7.88万元,拟开展9次培训,人数500人,内容为内容为固定资产报表2次;服务业报表2次;农产品成本调查培训1次;人居环境工作培训1次;价格监测点人员培训1次;粮食监测点人员培训1次;各粮点值守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1次;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7.2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7.2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0.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34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52.35 万元,项目支出494.00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部门预算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一般性支出: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活动费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活动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用、日常办公、购车及车辆运行费等。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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