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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水田乡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文件名称: 大水田乡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8-00315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大水田乡
发文日期: 2018-09-06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8-08-20 有效期: 长期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大水田乡机关及部门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及财政、农业综合服务站、水务站、文体卫站、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城乡规划建设与环保服务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党委: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
政府: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3、负责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收和征收工作;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财政所:执行财政预算管理,核算政府日常收支,确保财政收支平衡、负责全镇干部、事业站所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的核算与发放。做好各项财政收入征收管理、划解工作,确保乡政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负责各项涉农补贴的发放工作,项目资金监管,负责辖区内行政事业财务收支活动的监管工作,对本乡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防止流失。
农业综合服务站、水务站:承担农技推广、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农机、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业产业化建设、辣椒等特色产业开发、农村能源服务等职责。
文体卫站: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文物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承担农村广播电影电视服务,指导搞好乡镇、村环境卫生等职责。
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辖区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宣传贯彻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各村居委会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负责辖区内的就业和再就业、社会保障(含新型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工作。
城乡规划建设与环保服务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依法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宣传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监督检查区域内污染治理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落实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规划管理工作,负责乡镇工业建设(含乡镇工业统计)等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编制人数为44人,实际人数44人,其中在职44人,离退休7人,遗属补助人数2人;小车编制数1台,实际0台;房屋面积7250平方米,固定资产200.02万元.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889.55万元。比上年增25.91%。总支出889.5万元,比上年增25.91%。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889.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6.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万元。与2016年增加183.0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889.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99.4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22.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4.2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54.09万元;城乡社区28.2万元;农林水160.51万元。与2016年增加183.0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及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总量增加。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889.55万元,比上年增加25.9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6.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889.55万元,比上年增加25.9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6.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889.55万元。比上年增加25.91%。财政拨款支出889.55万元,比上年增加25.91%。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889.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6.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与2016年增加183.0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三)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889.55万元。基本支出: 711.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1.92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272.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7.74万元。项目支出:177.76万元。与2016年增加183.0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总量增加。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5万元,决算数为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车辆保有0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7.5万元,决算数为7.5万元,公务接待95批593人次。

“三公”经费增加变化情况说明选择以下一种: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28.18万元。大水田乡人民政府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明显减少。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大水田乡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性基金3万元,用于城乡社区支出,其中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万元。与2016年增加3万元。增加原因是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大水田乡人民政府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272.14万元。与2016年增加8.58万元。增加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略有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大水田乡人民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公车和大型设备:大水田乡人民政府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如: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度大水田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刘鹤羽 刘鹤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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