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统一登记号: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相关单位:
为确保我县农村沼气和能源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2019年县财政预算安排农村沼气和能源体系建设专项资金52万元。现将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予以下达,请各相关单位增列2019年度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县财政安排的农村沼气和能源体系建设专项资金52万元(见附件)属于县本级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逐项审批,集中支付,专款专用”的监管办法。
二、项目实施单位申请付款时,必须提供手续齐全合法的有关付款依据,如中标通知书、合同资料、项目实施的进度资料、支付证书、费用单据等,填写专项资金结算报账审批表,报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办理专项资金拨付手续。
三、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实施项目,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如因情况变化确需调整的,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该专项资金年终有结余的,如项目还没有实施完毕,结余资金可以结转下年,继续用于项目支出;如项目已完成,结余专项资金用于平衡预算,不再结转。
五、年终应专项报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总结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依据。
附件:隆回县2019年农村能源体系建设经费安排表
隆回县财政局
2019年10月11日
附件
隆回县2019年农村能源体系建设经费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内容 | 金 额 |
1 |
精准扶贫
| 农村能源服务站 | 贫困村补助,扶贫工作队员补助,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扶贫工作其他费用 | 12 | |
2 | 业务工作 | 工作经费 | 农村能源服务站 | 涉农项目实施、验收、建档、会议、接待、租车、差旅等 | 6 |
3 |
沼气维修管护服务
| 农村能源服务站 | 农户沼气维修服务,含大病池维修、网点建设、建后管护服务等 | 8 | |
4 | 农村新能源建设 | 农村能源服务站 | 农村新能源项目示范、太阳能路灯项目建设 | 3 | |
5 | 能源科普宣传、素质教育培训 | 农村能源服务站 | 能源科普宣传、沼气技工培训、农民素质教育经费 | 3 | |
小计 | 32 | ||||
6 | 中心工作 | 党建工作、城乡环境卫生整治、 文明县城创建、安全生产、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防汛抗旱、群众 工作等目标考核兑现 | 农村能源服务站 | 党建工作、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文明县城创建、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汛抗旱、绩效考核等目标考核兑现 | 20 |
小计 | 20 | ||||
合计 | 52 |
( 一审: 二审: 三审: 刘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