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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隆回县政府预算公开表
目录
第一部分 隆回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六)人大预算决议和主要财税政策落实情况
二、2024年预算草案
(一)公共财政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特别说明事项
三、完成2024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财源建设,促进财政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资金统筹,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三)强化底线思维,稳妥做好财政风险防控
(四)严肃财经纪律,竭力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第二部分 2024年政府预算报表
附表1-1、2024年隆回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表
附表1-2、2024年隆回县县本级财政预算收入表
附表1-3、2024年隆回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表
附表1-4、2024年隆回县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支出功能科目)
附表1-5、2024年隆回县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附表1-6、2024年隆回县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功能科目)
附表1-7、2024年隆回县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附表1-8、2024年隆回县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附表1-9、2024年隆回县一般公共预算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分地区表
附表1-10、2024年隆回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附表1-11、2024年隆回县专项转移支付(分项目)情况表
附表1-12、2024年隆回县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情况表
附表1-13、2024年隆回县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
附表2-1、2024年隆回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附表2-2、2024年隆回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2-3、2024年隆回县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附表2-4、2024年隆回县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2-5、2024年隆回县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分项目表
附表2-6、2024年隆回县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分地区表
附表3-1、2024年隆回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附表3-2、2024年隆回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附表3-3、2024年隆回县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附表3-4、2024年隆回县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附表3-5、2024年隆回县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分项目表
附表3-6、2024年隆回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分地区表
附表4-1、2024年隆回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附表4-2、2024年隆回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3、2024年隆回县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附表4-4、2024年隆回县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5-1、2023年隆回县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附表5-2、2024年隆回县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预算表
附表5-3、2023年隆回县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附表5-4、2024年隆回县县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附件
附件一:2024年隆回县政府预算公开表格
附件二:2024年隆回县“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附件三:2024年隆回县预算公开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
附件四:地方政府债务2023年决算及2024年债务预算情况说明
附件五:2024年隆回县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关于隆回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
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2月21日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范志海
各位代表:
根据预算法规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提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三年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全县上下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力服务打好“发展六仗”,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防风险,坚持科学理财,规范管理,财政运行基本平稳,预算执行总体较好。县财政局连续9年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连续3年获得省政府财政管理改革工作真抓实干表彰激励,连续6年获评全省财政日常工作整体水平高质量评价AA级,财源建设、预算管理在省市财政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据快报数反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完成125202万元,同比增加10085万元,增长8.7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7740万元,非税收入完成37462万元,非税占比29.92%,同比下降1.95个百分点。
上级补助收入完成540343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48955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39901万元,返还性收入10887万元。
债券转贷收入4351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2560万元,再融资债券20728万元。
调入资金30068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调入110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调入110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18958万元。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5512万元,同比增加23469万元,增长3.39%。其中教育支出172233万元,增长1.9%;科学技术支出8099万元,增长205.2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557万元,增长65.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866万元,增长23.55%;农林水支出113663万元,增长7.02%;交通运输支出31055万元,增长33.89%;债务付息支出10985万元,增长8.59%,重点支出都得到了较好保障。
3.收支平衡情况:2023年,全县地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债券收入、调入资金和上年结余收入总计808792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和结转下年支出总计808792万元,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4.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三保”支出情况。全县“三保”支出共计43.51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22.89亿元,保工资支出18.58亿元,保运转支出2.04亿元。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384万元,同比减少32万元。
(3)预备费使用情况。预算安排9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85358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8247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216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66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645万元,专项债券收入65100万元,上年结转25369万元,全年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180472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145639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53779万元,专项债券支出7131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300万元,专项债券付息支出8913万元,其他支出6332万元。上解支出50万元,调出资金11000万元,收支两抵结转下年23783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12145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57006万元,各级财政补贴52852万元,利息等其他收入331万元,转移收入1956万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4110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93683万元,其他支出23万元,转移支出404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8035万元,加上年结余10673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24773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万元,上年结余13万元,收入总计13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2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万元,年终结余3万元。
以上四部预算的报告数据还会有变化,待省财政决算批复后再按程序报告。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上级核定我县2023年政府债务总限额68.6亿元,较上年新增债务限额8.9亿元。根据上述限额,全年新增发行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8.8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2.1亿元,共计10.9亿元,平均利率3.2%,支付政府债券利息2亿元。截至2023年底,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67.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7.6亿元,专项债券30.3亿元,控制在上级核定债务限额以内,债务风险等级继续保持在绿色安全区。
(六)人大预算决议和主要财税政策落实情况
我们认真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对照县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意见,加大调控力度,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着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切实守牢风险防范底线,为全县经济社会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1.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全年新增减税降费1.2亿元,其中留抵退税0.1亿元,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0.6亿元,其他优惠政策减免0.5亿元。及时公开涉企优惠政策,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积极培育财源。落实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20条、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等举措,成功举办首届房交会,兑现契税补助0.3亿元,安排工业发展资金0.9亿元,支持重点行业发展。以项目建设促发展。提前谋划,加强项目储备,及时调度,实施县级重点建设项目156个。增发债券资金8.8亿元,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9.1亿元,有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保障重大决策支出。统筹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4亿元,优先将防控支出全部保障到位。管好用好直达资金,全年下达中央直达资金21.9亿元,支出使用20.9亿元,支出进度95.3%,确保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有力支持经济运行企稳。
2.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整合涉农资金4.1亿元,其中县财政配套0.5亿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严格资金监管,专账核算,严格按合同加快支付进度,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突出绩效目标监控。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构建常态化、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强化扶贫资产管理,明晰资产管护责任,将资产清查、确权、登记、管护、运营、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工作任务细化,明确职责,逐项落实。保障粮食安全。发放耕地地力保护、稻谷价格等涉粮补贴1.6亿元,安排1.1亿元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6.5万亩,安排农业保险0.6亿元,粮食储备资金足额保障,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安排1.3亿元,支持34座小水库除险加固、改新建农村户厕2050户。投入交通建设、养护资金2.1亿元,全面提升现代交通路网质量。统筹0.8亿元,支持18个建制镇和虎形山瑶族乡污水处理厂设施和管网建设。
3.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年教育支出17.2亿元,占全县支出的24.1%,重点支持学校基础设施、学位民转公、校园安全建设,教学环境更加优良,教师待遇足额保障。兜牢社会保障底线。各项社会保险资金支出9.4亿元,及时发放优抚对象补助0.9亿元,特殊人群各项待遇按政策落实到位。拨付城乡低保、特困救助等1.7亿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支持国家中医药示范县和省健康促进县创建,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建设,打造金石桥医疗次中心,支持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改善乡镇医疗条件,系统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污染防治,投入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资金4亿元,重点支持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垃圾清扫清运、污水处理、林业生态保护和水资源保护。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全力支持我县承办邵阳市第二届旅游发展大会,景区面貌焕然一新。支持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创建工作。支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4.主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兜牢“三保”底线。争取上级补助资金54亿元,增强抗风险能力。中央和省口径的“三保”经费在预算编制时全额打足,不留缺口,资金拨付时,优先保证“三保”支出。坚持财力配置向基层倾斜,增强乡镇“三保”能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积极落实“控增量、化存量、防风险、推转型、促发展”系列措施,争取财政部有关试点政策,有序推进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做到风险排查、资金筹集、缓释办法、应急处置“四到位”。全年政府债务还本付息9.8亿元,本金和利息均按时偿还完毕。库款保障安全有序。严格控制库款流向,科学测算库款流量,把控库款流速,精准调度库款,优先保障工资和民生补贴发放,全年库款保障系数处于0.3-0.8的合理区间。加强暂付款清理,严控库款出借,库款安全度明显提升。强化“三资”管理。深挖“三资”潜力,调整街道闲置“三资”处置职责,全面清查国有资产资源,全年完成 “三资”盘活入库收益11.1亿元,其中土地资源收入8.4亿元,矿产资源收入0.3亿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收入0.5亿元,收回闲置低效资金1.9亿元。
5.持续规范财政管理。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在全省率先实施零基预算改革,配套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定期对支出进度进行通报,初步建成预算标准化体系,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抓实政府“过紧日子”。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支持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发展。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支出1.5亿元。严控“三公经费”,同比只减不增。严管编外人员和非财政供养人员经费支出。提升财政效能。开展“绩效管理提升年”行动,对财政重大专项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开展全周期跟踪问效,提升资金分配使用效益。建立财审联动机制,强化审计监督、绩效评价成果运用,对低效、无效项目资金予以调减,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财政评审有质有量。不断健全评审制度,扩展评审空间,优化评审程序,提高评审质效,全年完成评审项目475个,送审项目预算27.9亿元,审减5.1亿元,综合审减率18.4%。政府采购依法依规。加强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24批次,采购预算金额2.3亿元,实际采购金额2.1亿元,资金节约率7.4%。
回顾过去一年,全县财政运行管理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和挑战,主要是:财源建设办法不多,新增骨干税源少,财政收入增长基础不稳;“三保”和债务化解压力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库款支付较为紧张;部分单位纪律意识淡薄,存在“过紧日子”执行不严、资金管理不规范、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现象;部分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预算执行进度偏慢,资金绩效不佳等问题。对此,我们高度重视,以问题为导向,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水平。
二、2024年预算草案
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各级经济工作会议和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着力服务发展大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为建设现代化新隆回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保障基本、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防范风险、讲求绩效。
预算编制的总体思路:
--预算体系:分别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四本”预算。
--收入预算编制: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收入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突出“三保”,人员类经费全额保障,运转类经费适当调整,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专项支出预算编制:以收定支,量力而行,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本着“有事则立,无事则废”,不形成固定基数,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视财力可能按轻重缓急安排。
--保障措施:大力培植财源,积极向上争资,优化支出结构,严格预算约束,加强财政统筹,盘活财政存量,强化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2024年财政收入目标:
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增长8%,完成13.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 9.5亿元,非税收入4亿元。政府性基金中土地出让收入完成10亿元(含增减挂钩指标交易收入)。
根据预算编制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总体思路及收入目标,2024年我县财政预算编制情况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2024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8%安排,预算数135218万元,同比增加10016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550000万元,同比增加9657万元。
调入资金44110万元,其中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调入440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10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59552万元。
当年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788880万元。
2.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24年全县安排支出总计7888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6087万元,上年结转支出59552万元,上解支出13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241万元。
县本级支出648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370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和专项拨款支出276007元。基本支出分科目的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26458万元,国防270万元,公共安全12319元,教育115069万元,科学技术14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36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184万元,卫生健康1648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14783万元,农林水事务12013万元,交通运输5711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事务117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228万元,金融2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2284万元,住房保障8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事务892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024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2121万元,预备费9000万元,年初预留78000万元,其他支出49640万元。
乡镇支出57710万元,按可比口径,乡镇支出预算同比增加104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乡村运转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以收定支,自保平衡”。根据基金项目的收入预测情况和相应的支出需要安排,按基金项目分别编制,加大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的力度,确保公共预算收支平衡。当年本级收入预算1024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0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2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2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500万元,上年结转23783万元,收入合计130683万元。当年本级支出安排62900万元,上解支出50万元,调出资金44000万元,结转下年23733万元,支出合计130683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当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17226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因省级统筹,预算由省级统一编制;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因市级统筹,预算由市级统一编制),支出安排103609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3617万元,加上年结余12477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3839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收支平衡,不打赤字。当年预算金融企业股利股息收入110万元,上年结余3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万元,调出资金110万元,年终结余为零。
(五)特别说明事项
1.2024年的财政收支预算平衡,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方能实现:一是年初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和土地出让收入目标如期实现;二是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能调入44000万元;三是年内新增刚性支出、还本付息支出和建设类支出不超过新增可用财力。
2.确需县财政安排的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可从新增债券中安排,待省资金安排后再另行下达。
3.本收支草案中未安排的必需支出可通过预备费、调整预算或年终追加解决。
4.预算法规定在预算草案批准前,可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处置突发事件等支出。根据上述规定,截至目前,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亿元。县人代会批准预算后,我们将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三、扎实做好2024年财政改革发展重点工作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各级经济、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措施,加快推进财税改革,有效防范债务风险,进一步增强重大战略财力保障,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财源建设,促进财政健康可持续发展。始终将发展作为解决问题的关键,调动各部门共抓产业建设、共谋发展积极性。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综合运用普惠金融、贷款贴息、政府采购、财政补助、税费优惠等措施,撬动社会资本投资,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企业纾困增效。着力培育财源。扩大引导有效投资,提升产业效益。鼓励引进培育带动作用大、回报率高、可持续性强的产业项目,着力培育骨干税源企业,提高园区亩均税收产出,优化奖补政策,将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全力完成收入目标。加强财政收入形势研判和预期管理,压实征管部门责任,严格考核,持续做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征管,全面盘活存量“三资”,大力挖掘收入增长点,做大做强财政收入蛋糕。抢抓机遇促发展。深入研究国家政策导向、资金投向、分配因素,建立激励机制,提前做好项目储备,积极向上争取转移支付、新增债券和贴息等政策工具支持,夯实财力基础。
(二)加强资金统筹,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强化管理,严格控制新增支出,精准保障重点刚性支出,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格预算约束。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有效规范管理。把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嵌入项目决策和立项管理流程,清理各类支出政策,对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的政策和项目,及时调整或取消。优先保障“三保”和政府债务化解,切实做到无预算不支出。严控新增支出。除党中央、国务院统一要求以及共同事权地方应负担部分外,各级以达标评比、考核评价等名义要求财政配套政策不做资金安排。部门工作考核全部归并至全县绩效考核中,不单独审批工作和奖励经费。严控单位经费补助工会经费标准。严守保障范围。大力清理“吃空饷”、临聘人员,严格控制社会化购买服务项目,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经费管理。厘清政府责任边界,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压减协会、社团等非财政供养经费支出。强化资金统筹。执行中新增急需支出,优先通过部门现有预算调剂解决。单位年终结余指标中在建工程及质保金等刚性支出,报政府审批后在下年度重新安排,其余一律收缴财政,统筹用于民生重点支出。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基层财政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监督,健全财政投资评审机制,推进“数字”财政建设,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三)强化底线思维,稳妥做好财政风险防控。坚决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及时发现风险隐患苗头,做好应急预案处置。足额保障“三保”。严格“三保”预算编制,将中央、省口径“三保”经费全额纳入预算,强化“三保”预算执行监督,定期督查通报,将“三保”牢牢控制在预算盘子内。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持续落实“一债一策”“六个一批”,及时有效缓释到期债务风险。严格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强债务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处置,规范债券资金管理,债务风险等级继续控制在绿色区域。强化库款保障。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全覆盖,守好资金调度关,进一步建立健全库款预警和分析机制,定期研判库款流入形势,精准把控库款流出节奏,科学合理调度资金,防范化解财政支付风险。严防财务风险。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内控牵制制度,严禁坐支、挪用、公款私存,加强票据、账号、密码、印鉴管理,保障资金安全。
(四)严肃财经纪律,竭力保障财政平稳运行。深入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持续深化拓展财审联动,实现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整改共促。推进零基预算。较真碰硬,破除部门利益藩篱,顶住各类阻力,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和基数概念,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引导全县各部门树立大财政理念,主动服从大局。加强财会监督。贯彻落实中央、省加强财会监督工作要求,加强与纪检、巡察和审计等信息互通和协调联动,聚焦不遵循会计准则、挪用混用经费、违规举债等问题,从严查处虚报冒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违纪行为。全面实行阳光审批,持续加强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监管。加强绩效管理。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选取重点民生保障领域重大项目和支出开展绩效评价,把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落到实处。服务人大政协监督。支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把办好建议、提案作为政治责任扛牢压实,服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加强支出预算和政策审查监督,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关切和群众呼声。
各位代表,潮平岸阔帆正劲,乘势而上谱新篇。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保持定力、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完成本次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和成效,为全面建设“三宜三融三区”现代化新隆回作出更大贡献。
部分财政业务名词解释
政府预算体系:具体包括四大预算,即: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这四大预算组成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按照一定标准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分门别类地列入特定收支分类之中,以清楚反映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险种分别编制,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内容。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县级收入):是指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缴入地方国库的增值税(37.5%)、所得税(28%)、资源税(75%)、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70%)、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环境保护税(70%)、专项收入、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各项税费收入的总和(括号内比例为地方留成比例)。
税收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向经济单位和个人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大特征。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的基本职能。
非税收入:是指地方在税收以外取得的财政资金,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专项收入、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返还性收入:指地方因收入划分调整而减少的收入,是中央按照调整基期年水平以税收返还方式给予地方的一种补助形式。返还性收入包括所得税基数返还、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增值税税收返还、消费税税收返还、其他返还性收入。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根据依法核定的下级政府标准财政需要额与财政支出额的差量以及各地区间在人口、资源、贫富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因素将其财政资金转作下级政府财政收入的一种补助形式。
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安排给下级政府的具有专门用途,用于支持和帮助下级政府发展特定事业,下级政府需要将补助资金按上级政府指定方向和用途使用的转移支付。其基本特征是专款专用。
债务转贷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包括新增债券和再融资债券,指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转贷的债务收入。
地方政府债券(新增债券):指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按要求政府债券收支应实行预算管理,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再融资债券:指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的债券,是财政部对于债务预算的分类管理方式。再融资债券即为“借新还旧”债券,是为偿还到期的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本金而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不能直接用于项目建设。
综合债务率:指地方政府全口径债务余额和当年综合财力的比率,反映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程度。
债务风险等级:财政部从2019年起建立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级评定制度,对各地隐性债务和法定限额内政府债务的风险情况进行评估,根据债务率数据,将债务风险分为红(债务率>300%)、橙(200%=<债务率<300%)、黄(120%=<债务率<200%)、绿(债务率<120%)四个等级。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财政绩效评价:财政绩效是指采用成本会计观念,实施于政务成本分析的管理方式。财政绩效评价是指运用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对照统一的评价标准,按照绩效的内在原则,对财政支出行为过程及其效果(包括经济绩效、政治绩效和社会绩效)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一级政府对集中的一般预算收入有计划地进行分配和使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上解支出:指按财政体制规定由本级财政上交给上级财政的款项。
“三保”: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是政府工作和财政管理的首要任务。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非税占比:指公共财政收入中的非税收入占非税收入与税收收入之和的比重,是当前我国财政管理实践中的一个广泛应用于评价考核财政收入在来源稳定性方面质量情况的指标。
预算管理一体化:指运用信息化手段,在统一核心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省级数据集中统一管理的基础上,构建覆盖财政预算管理全流程的业务闭环,实现省、市、县、乡各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一体化贯通,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附件
附件四:地方政府债务2023年决算及2024年债务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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