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统一登记号: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隆回县财政局是主管全县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县人民政府机构。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政策、财税改革方案,指导全县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县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参与涉外财政、债务等国际谈判并签订有关协议、协定。
(三)负责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县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做好财政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四)组织制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其他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和执行财政投资评审制度,负责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
(七)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县级国有宣传文化、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建设投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县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四)负责指导乡镇财政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股室21个,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务股、综合股(县津补贴工作办公室)、财政监督检查股(税政法规股)、预算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农业股、企业股、金融与债务股(对外经济贸股、县政府投融资管理办公室、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办公室)、社会保障股、乡镇财政管理股(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会计管理股、资产管理股(绩效评价股、县清产核资办公室)、政府采购股、信息管理股、工资统发中心、财政投资评审办公室、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股。
纪检(监察)机构按规定设置。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县财政局机关编制人数为109人,实际人数134人,其中在职 98人,离退休36人。县公房和公车服务中心暂时委托局代管小汽车1台。遗属补助人数9人,房屋面积5762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1186359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0086359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00000元,专项资金拨款900000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1186359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1186359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186359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0086359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900000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预算改革业务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部门预算等方面;财政国库业务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县直单位和乡镇国库业务等方面;财政监察业务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县直单位和乡镇财政监督检查等方面;信息化建设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局信息化大平台建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100000元,主要是财政绩效评价支出;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50000元,主要是用于工资统发、乡镇财政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和财政评审中心管理等支出。
(三)抵支收入200000元,用于信息化建设支出。
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58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50000元,不含专项业务公务接待费,县公房和公车服务中心暂时委托我局公务用车1辆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08000元。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8年我单位运行经费财政的拨款预算1126.7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208.88万元,增长 22.75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财政局单位采购预算总额56312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63125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8311257元,其他固定资产5815975元,办公家具1095566元,房屋5762平方米,价值11399716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18年我局无政府基金预算收支数。
七、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卿燕生 游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