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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30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上
隆回县财政局局长 龙德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各位报告我县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6年1—7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省与隆回县财政年终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预〔2016〕26号),省批复我县2015年财政决算的情况是:
(一)公共财政决算情况
公共财政收入总计542019万元。
1.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收入72622万元;
2.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97946万元,同比增加79471万元,增长24.95%。其中,返还性收入754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35007万元,增长18.76%;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55396万元,同比增加42411万元,增长37.52%。
3.债券转贷收入35079万元;其中,新增债券10579万元,置换债券24500万元。
4.上年结余25197万元;
5.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00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5275万元。
公共财政支出总计520628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1627万元;
2.上解支出1749万元;
3.债券还本支出2550万元;
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02万元。
结余情况:收支两抵,年终滚存结余21391万元,减去结转下年支出21391万元,累计净结余为零,当年结余-306万元。
政府债务情况:截至2014年末,我县政府债务(即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16.8亿元,2015年,中央和省核定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9.38亿元,2015年新增债券1.0579亿元,当年实际政府债务总额17.8579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2015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463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90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736万元,上年结余666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3458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9290万元,上解支出15万元,调出资金5275万元;收支两抵,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11729万元。
(三)省批复的决算与2016年3月25日向县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报告决算草案的比较情况
1.省批复的2015年公共财政决算情况与我们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收支和节余数完全一致;
2.省批复的2015年政府性基金决算与我们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数相比,收入没有变化,支出减少了5500万元,相应的年终结余增加了55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县将下2015年指标但2016年元月才拨付的土地出让金5500万元列入2015年决算,而省财政的批复未列入2015年决算,两者存在核算方法上的区别,前者属权责发生制,后者属收付实现制。
3.社保基金省未进行决算批复,只将县上报的决算汇总报财政部,上报的决算数据与年初我们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数字一致。
二、2016年1—7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7月全县累计完成公共财政收入7333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4.50%,同比增加11193万元,增长18.01%。其中:累计完成地方公共财政收入5327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6.18%,同比增加7448万元,增长16.25%;累计完成上划中央收入1501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2.03%,比上年同期增加2795万元,增长22.87%;累计完成上划省级收入505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6.10%,比上年同期增加951万元,增长23.20%。
公共财政收入按征收部门完成情况是,国税部门:累计完成16686万元,完成调整任务的48.65%。地税部门:累计完成26059万元,完成调整任务的53.84%。财政部门:累计完成30592万元,完成调整任务的98.68%,同比增加7400万元,增长31.91%。
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是,税收收入:累计完成2152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5.24%,比上年同期减少153万元,同比降低0.71%。主要是“营改增”造成税收总量减少,房地产相关税收下滑较多。“营改增”后,新的增值税在中央、省和县分成比例调整对经济不发达地区不利。非税收入:累计完成3174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6.46%,比上年同期增加7543万元,同比增长31.17%。
1-7月累计完成公共财政支出27951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3.41%,同比上年增加44305万元,增长18.84%。从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来看,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和金融监管支出进度较快,均超出时间进度较多。从支出增长幅度来看,一般公共服务、科学技术、城乡社区事务、交通运输和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等支出同比上年增长40%以上,从支出增加额来看,一般公共服务、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交通运输等支出同比增加额较大,分别为0.85亿元、1.19亿元、1.09亿元、1.26亿元和0.43亿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4年10月起工资改革的增发额均集中在今年上半年发放,相应提高的各种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支出随之增加;二是学生营养餐、城乡居民低保、优抚对象抚恤等民生标准提高和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助增加。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提高,同时该两项基金补偿比例和封顶线提高,支出相应增加。四是2015年以前干线公路改造资金由省公路投直接列支,2016年由省下达指标到县,由县财政列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7月县本级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收入750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5.23%,上级补助收入468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2.58%;基金支出总计为15950万元(至8月17日),为年初预算的35.33%,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进度低,其主要原因是:占政府性基金收支70.87%的国有土地出让使用权收入难以做到均衡入库,须待出让宗地成交后方能实现,特别是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疲软影响了土地需求,加上拆迁难度大,原计划出让地块在条件成熟后方可挂牌出让,预计要到四季度才能实现。
基金收支分项目具体情况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上级补助收入1688万元,支出413万元;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上级补助收入6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6552万元,支出12727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上级补助收入79万元,本年收入561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上级补助收入2145万元,支出2045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15万元,支出6万元;农林水基础设置建设上级补助收入10万元,支出10万元;彩票公益金上级补助收入700万元,支出367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01万元,支出288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4万元,支出9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入59万元。以上支出超收入的基金均使用了上年结转。
(三)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7月,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8331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8%,基金支出完成65314万元,为年度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46%。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16680万元,为预算的83%,支出14285万元,为预算的54%。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收入7767万元,为预算的26%,支出8086万元,为预算的2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12259万元,为预算的53%,支出9118万元,为预算的5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7172万元,为预算的66%,支出4642万元,为预算的5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收入2714万元,为预算的149%,支出1133万元,为预算的6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入35353万元,为预算的63%,支出27282万元,为预算的50%。工伤保险收入779万元,为预算的36%,支出269万元,为预算的12%。失业保险收入408万元,为预算的68%,支出355万元,为预算的61%。生育保险收入178万元,为预算的50%,支出144万元,为预算的57%。
(四)1-7月收支预算执行特点
1、公共财政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总体平稳,但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未达到正常进度。
2、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较高,但收入质量下降。1-7月财政收入增幅18.1%,高出全县GDP增幅10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在增收中贡献突出,增幅达31.17%,高出税收增幅21.7个百分点。税占比为56.7%,同比下降9.6个百分点。
3、财政增收基础不够稳固,增长后劲不足。上半年增收主要依赖二个方面,一是营改增前营业税的历年清欠,二是非税收入的非正常缴库。随着营业税的退出,结构性减税效应不断放大,非税收入非正常缴库不可持续,预计7月份后,收入增幅将逐渐回落。
4、税收结构变化大,营改增后的地方所得减少。5月份起全面实施“营改增”,营业税退出历史系舞台,增值税大幅增加。“营 改增”后新的增值税分成比例调整不利于受房地产持续低迷影响,房地产相关的土地增值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同比继续全面下降,而个人所得税则增长较快。
5、支出进度较快,但项目支出进度不理想。
三、1—7月主要工作回顾
(一)抓征管,想方设法完成收入任务。一是强化任务意识。年初全年收入预算任务确定后,政府马上组织召开了全县财税工作会议,将收入任务层层分解,与20多个单位签订代扣代缴和把关协议。5月份,国家“营改增”政策的全面实施后,政府6月份就适时对国地税收入任务进行调整。在双过半的关键时刻,召开了财税收入形势分析会,组织了多次重点纳税企业税收清缴现场会,狠抓收入入库,圆满完成双过半任务。二是强化督查考核。出台了《隆回县2016年财政收入考核办法》,硬化抓收措施,及时编制《促收通报》,按季考核通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三是强化征管抓重点。国税部门重点抓了“营改增”纳税人的摸底、入库和征缴方式的探索。地税部门狠抓了历年欠税和房地产等重点行业、重点工程税收的清缴入库。财政部门在抓好非税收入入库的同时,积极主动做好收入的组织、协调和谐税资金调度工作,在市下达任务压头而税收增长有限的情况下,勇于担当,想方设法弥补了收入任务的缺口。
(二)抓保障,竭尽全力保各项工作正常需要。今年我们在“三保”资金安排和拨付的保障上采取多项措施,一是对社保、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等民生方面的资金配套优先保障。二是对增量最大的干部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资金足额安排,不留缺口。三是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仍挤出2.2亿元资金支持工业、农业等财源培植和县重点项目建设。四是及时拨付资金,加快支出进度。对单位正常支出、民生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的优先调度资金,对手续齐全的支出就算超时间进度也拨付资金,从而确保各项工作需要。
(三)抓协调,积极主动争取上级资金。紧扣工资调增、精准扶贫、民生保障和拉动内需这些增资重点,主动做好项目包装、数据采集等基础工作,并积极与省财政及上级有关部门协调衔接。今年省分配我县政府债券资金2.53亿元,同比增加1.435亿元,增长131%。1-7月,全县到位上级补助资金30.2亿元,比上年同期略有减少,在经济下行严重,中央拨付省级资金大幅减少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保证了我县财权与事权相匹配。
(四)抓改革,努力提高财税管理水平。一是做好“营改增”有关政策宣传、数据摸底、工作交接等工作,保证“营改增”在我县顺利实施。二是按省委省政府要求,加大预算公开力度,专项资金公开的数量由去年的15项增加到39项,所有一级预算单位都要求进行预决算公开。三是推进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走上正轨。1-7月,共评审项目94个,送审金额8.24亿元,审定金额7.41亿元,审减资金0.83亿元,审减率10.02%。
四、下阶段的工作打算
(一)以抓收入库为主线,力争完成财政收入预算任务。一是咬定调整后的收入任务不放松。收入征管部门以抓收入库为主线,逐月列出收入重点和工作任务,促收办严格考核,及时兑现奖罚。二是狠抓税收征缴的重点和谐调配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行跟踪管理和服务,力促全县重点项目尽早上马开工,尽快实现税收。国税和地税部门要转变工作思路和方法,根据“营改增”后征收主体和方式的变化,加强协调和配合,做好税收的代征代缴,确保“颗粒归仓”。三是财政部门继续加大非税收入的催缴和征管力度,各执收单位要依法行政,做到应收尽收。加大土地推出力度,对计划出让的宗地成熟一块出让一块,尽最大努力完成土地出让收入年初预算任务。四是继续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特别是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的争取力度,力争增量有所突破,缩小收支缺口,以确保全县正常运转和各项事业发展所需。
(二)以规范支出为目标,扎实做好财税管理工作。一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和临时机构补助等经费的规范管理,确保全县“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上年有所减少。二是继续推进预算公开,统一公开平台,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根据省有关规定对预算公开情况进行考核,把专项资金的申报流程、分配办法和分配结果置于阳光之下。三是组织力量对财政存量资金进行清理、收缴和盘活,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以保障民生为重点,确保工资发放、正常运转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认真做好年初预算的执行,及时下达相关指标,积极调度资金保证预算资金拨付。在此基础上,根据财力情况,做好调整预算和年终决算相关工作。一是要保证国家规定的各种惠民资金到位,落实各种社会保障提标资金,确保县级配套到位。二是要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干部职工正常待遇,保证机关正常运转,保障村级运转经费按要求到位,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四)以强化监管为手段,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一是要继续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正式启动乡镇国库集中支付试点。二是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力度,组织一次涉农资金大检查,从源头治理“雁过拔毛”式腐败。三是组织开展强农惠农资金发放管理和乡村财务基础工作规范化检查。四是对财政各项借款继续进行清理,能抵扣拨款的列抵拨款,不能抵扣的清理收回,以缓解财政拨款压力,保证财政保障体系安全运行。五是加强税收征管执法检查力度,坚持依法治税,采取行政的、法律的手段打击偷税、漏税和抗税行为,净化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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