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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残联2023年度决算公开
文件名称: 隆回县残联2023年度决算公开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4-00081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残联
发文日期: 2024-08-3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4-08-30 有效期: 长期

2023年度隆回县残联单位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残联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县残联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隆回县残疾人联合会(简称县残联)是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县残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残疾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代表残疾人利益,反映残疾人需求,管理残疾人事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组织志愿者助残行动。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辅助器具供应与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管理和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发放工作。
5、协助政府研究、制订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地方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相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6、组织实施残疾人各类职业培训,努力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
7、统筹开展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8、承担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协调、组织和服务。
9、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组织进行监督管理,联系、指导和管理各类别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培养残疾人工作者。
10、完成县残工委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县残联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康复部、教育就业部、组织文体维权部和二级机构--隆回县残疾人事业服务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县残联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县残联机关本级决算及其财务未独立核算的下属事业单位--隆回县残疾人事业服务站。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3792.8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13.98万元,增长15.68%,主要是因为:一是增加了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子女教育资助支出;二是加大了对残疾人就业培训、创业扶持的支持力度;三是增加了残疾人辅助器具进校园及对7岁以上残疾儿童的康复支持;四是提高了残疾儿童康复家长陪护生活补助。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762.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8.52万元,占97.2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7.71万元,占2.7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89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01万元,占22.78%;项目支出1464.42万元,占77.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97.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8.56万元,增长12.76%,主要是因为:一是增加了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子女教育资助支出;二是加大了对残疾人就业培训、创业扶持的支持力度;三是增加了残疾人辅助器具进校园及对7岁以上残疾儿童的康复支持;四是提高了残疾儿童康复家长陪护生活补助。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79.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5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6.25万元,增长11%,主要是因为:一是增加了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子女教育资助支出;二是增加了残疾人辅助器具进校园及对7岁以上残疾儿童的康复支持;三是提高了残疾儿童康复家长陪护生活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79.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64.38万元,占99.12%;卫生健康(类)支出1.25万元,占0.08%;农林水(类)支出13.56万元,占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34.1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7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81.65万元,支出决算为41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加大了残疾人事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持力度;二是县残疾人康复中心正常运营后,增加了配套管理设施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
年初预算为436.5万元,支出决算为1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4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将残疾人康复有关支出调整到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
年初预算为412.97万元,支出决算为22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7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将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设施改造、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等支出调整到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项)。
年初预算为403万元,支出决算为12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残疾人无障碍改造相关支出调整到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8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多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将残疾人无障碍改造、康复、教育就业等有关开支列支本项目。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年初调整预算的100%。
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6万元,完成年初调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2.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0.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5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01.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4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6万元,支出决算为4.59万元,完成预算的81.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控制公车的使用。与上年相比减少0.54万元,减少10.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加强了管理,严格控制公车使用。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虽然与上年相比增加0.48万元,增长32%,但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加大了对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残疾儿童康复等重点民生实事项的检查、督查、验收等。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2.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加强了管理,严格控制公车使用,与上年相比减少1.02万元,减少28.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了管理,严格控制公车使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43.5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9万元,占56.4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5个、来宾227人次,主要是上级单位检查、督查重点民生实事等工作进展情况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9万元,主要是残联流动服务车下乡检查、督查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为残疾人上门办证、上门慰问困难残疾人、为残疾人解决困难下乡而发生的车辆加油及保养维修支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9.5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16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9.52万元,年末没有结余。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41.4万元,支出决算为41.4万元,完成年初调整预算的100%。
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128.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8.12万元,完成年初调整预算的10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3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0.38万元,增长147.45%。主要原因是:一是残疾人康复中心的运行管理费增加;二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支出增加;三是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检查、督查及示范单位奖励支出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7.9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3.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残疾人流动服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以来,县残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残联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忠实履行工作职责,基础工作有了新突破,全面建设有了新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取得新成效。1、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超额完成。认真抓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这个重点,确保高质量完成省重点民生实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截止11月底,全县共为267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完成康复救助任务258名,2062个月,任务完成率为219%。全面开展了辅助器具进校园工作,投入资金近30万元,为356名残疾儿童少年免费适配儿童助听器、儿童轮椅、儿童坐姿椅、自助餐具、随身定位器、移位机等,做到机构康复训练儿童有求必应,在校就读学生优先。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生活困难补助标准,2023年共投入儿童康复救助资金近360多万元,残疾儿童康复有效率100%,家长满意率100%,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连续两年被省残联评为全省重点民生实事优秀县。2、扎实做好残疾人精准康复工作。紧紧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这一目标,建立全覆盖、常态化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机制。根据2022年残疾人动态更新和残疾人精准康复系统需求数据,2023年残疾人有康复需求的2810人,有辅助器具需求815人。为切实做好残疾人精准康复工作,投入资金20余万元,充分发挥好3家社区康复站的作用,与康复站签订服务协议,在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要求上做到明确精准,目前已全部完成精准康复服务,县残联不定时对服务情况进行上门抽查或电话抽查,督促各社区康复站高质量按时完成服务工作。在辅助器具适配方面,县残联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时间将辅助器具送到各乡镇进行现场发放适配,真正做到上门服务残疾人,全年共发放各类辅助器具1000余件,投入资金50余万元,辅助器具适配率已完成100%。假肢适配完成60例,在训康复儿童矫形鞋完成39名,通过适配辅具帮助他们更好的融入社会活动。联合县教育局制定了隆回县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4月10日开始,县残联、县教育局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开展辅助器具进校园入校评估,通过评估,全县残疾学生中有辅助器具需求365人,目前已将辅助器具发放到327名残疾学生手中,方便了他们生活和学习。3、大力开展残疾预防知识宣传。充分利用报纸、标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介,大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活动,积极组织社区康复站和康复机构深入乡镇开展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政策宣讲活动,帮助他们及时发现病情,确保其尽早得到康复治疗,形成社会关心残疾预防的浓厚氛围。
二、教育就业工作迈上新台阶1、残疾人惠残政策落到实处。一是继续落实好残联系统教育资助工作。为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高中生、大学生通过主动申请得到资助,发放宣传资料30000份到乡镇(街道)村居。截止11月底,共录入系统278人,其中高中生类189人,大学生类89人,教育资助将于12月底前打卡发放,确保自愿申请且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一个不漏的得到资助。二是积极主动协调民政部门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2023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8937名,享受特困供养2473人,积极与县民政局衔接,全面及时落实好残疾人“两项补贴”,2023年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8685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3142人。三是加强与医保局、人社局的沟通协调,认真落实好重度残疾人养老保险和重度残疾人医疗保险代缴工作,确保“应缴尽缴”、“应保尽保”,共为15236名重度残疾人落实政府全额代缴了基本医疗保险费;共为8716名重度残疾人落实政府代缴最低基本养老保险费(100元/人)。四是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的落实。9月20日与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全县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2023年全县共安排公益性岗位残疾人就业369人;五是抓好全县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工作。与教育局紧密衔接,对不能够随班就读的309名适龄残疾人儿童落实了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六是燃油补贴应补尽补。加强政策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及时申报发放,2023年燃油补贴共发放236人,发放资金61360元。2、残疾人就业工作多样实效。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对有培训需求的困难残疾人,应训尽训,不掉一人。今年已完成盲人按摩班15人、家政服务班63人、农村实用技术班183人、美容美发班30人、创业班30人、电商班30人。参加市级培训班12人,其中汽车美容班5人,乡村振兴人才班7人。二是认真做好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对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通过征收残保金达到促进残疾人就业目地。截止目前共有102家企事业单位在残联进行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认定,安排残疾人就业202人,数据已提交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负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三是为残疾人就业搭好桥。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企业单位组织开展2次残疾人就业援助、专场招聘会。同时做好失业残疾人、困难家庭和一户多残家庭中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的就业登记;四是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为残疾人实行就业增收提供服务。严格按照省市残联要求,目前已有51人递交了创业扶持申请,实地核查了51名。年终将对审核合格的残疾人创业典型发放扶持资金。3、残疾人照护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做好精神、智力及重度肢体残疾人的托养服务工作。按省、市下达托养任务要求,做好精神、智力及重度肢体残疾人的托养服务工作。全县共完成寄宿制托养30人,日间照料30人,居家托养服务290人,让残托对象真正融入社会,增强回归家庭、回归社会的自信心和归属感。
三、组织维权工作得到新突破。1、圆满顺利完成了县残联换届工作。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省、市残联关于换届工作的的有关要求,2月18日,在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召开县残疾人联合会第七次代表大会并进行换届选举,会议审议通过了工作报告,系统总结了县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以来的残疾人事业工作,科学分析了当前残疾人事业发展形势,周密部署了今后五年的工作,选举产生了县残联第七届主席团和执行理事会及各专门协会。会议准备充分、各类材料整理规范、选举程序正规,得到了市残联,县委、县政府和全体参会人员的高度评价,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第七次代表大会换届工作。2、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高标准完成。2023年共完成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39户(完成率106.9%),投入改造资金88.29万元、户均6352元,超额完成改造任务,经项目工程验收,全部合格,群众满意率100%。此项工作得到了省、市残联和残疾人朋友的高度认可,获得省、市残联“2023年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优秀等次提名,被《湖南省打好重点民生保障仗工作专报》、《邵阳市打好重点民生保障仗工作专报》专题报道推介。通过项目实施,帮助他们消除或减少居家生活障碍,改善居家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促进融合发展。3、积极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关心关爱下,2023年共投入49.318万元为全县所有持证残疾人(共计24968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20元每人),确保持证残疾人一人不漏。指导县人寿保险公司做好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工作。截止12月中旬,共为40名残疾人支付166533元保险理赔金。为残疾人撑起抵御意外伤害的“保护伞”,受到残疾人及家属的一致好评。4、信访维稳携带真感情。摸清残疾人信访矛盾底子,用心用情做好工作。坚持属地负责、强化源头化解原则,及时发现和化解涉及残疾人的信访矛盾。今年以来共为19名残疾人提供了法律援助,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强舆论引导,落实专人负责网络舆情处理工作,打好意识形态和宣传舆论主动仗,努力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强大正能量。5、扎实开展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截止9月30日我县共有持证残疾人25660人,2023年10月30日前入户登记工作和数据录入工作全部完成,移动终端APP采集率100%,入户率达98.28%,各项指标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圆满完成2023年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
四、办证工作推行硬措施。截至2023年12月8日,2023年共办理残疾人证3570本,其中一级残疾411人,二级残疾1995人,三级残疾544人,四级残疾620人。因死亡注销残疾人证1001本。为150名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发放评残补贴(150元/人)。
扎实开展残疾人便民评残工作。针对部分疑似重度残疾人因多方面原因无法前来办(换)证情况,为优化残疾人证办理,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2023年共联合县人民医院、魏源医院开展3次便民评残办证行动,5月8日开始,开展为期22天的便民评残行动,为362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进行评残鉴定。8月28日至29日,为9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进行评残鉴定。10月16日至11月13日,为366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进行残疾评定。通过3次评残行动共为737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进行评残办证,赢得了残疾群众及其亲属的一致好评。
五、全力做好结对帮扶和驻村帮扶工作。按省残联要求开展了残疾人“联村联户、四帮四促”结对帮扶,在帮扶村结对帮扶59户残疾人。全面落实省残联关于“我为残疾人办事实”文件精神,落实好县残联干部、乡镇两级残联主席、县残疾人各级协会主席常态化结对帮扶一名困难重度残疾人47户。选派3名干部骨干到岩口镇枫井坪村负责驻村帮扶工作,认真谋划枫景坪村农业产业发展思路,县残联全程做好各项保障服务工作,确保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返贫致贫监测,制定完善了帮扶方案。层层传导压力,人人夯实责任,将防止返贫致贫工作落到实处。
六、社会扶残助残氛围进一步浓厚。加强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营造更加优良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积极支持慈善组织、爱心人士,通过捐款捐物、助医助学等方式,为残疾人奉献爱心、提供帮扶。一是深入开展第三十三次“全国助残日”活动。5月21日是第33次全国助残日,县残联广泛开展全国助残日系列活动,通过精准服务、关爱帮扶、文化演出、走访慰问、技能培训、政策宣传等形式,为残疾人提供各类服务与帮助,积极营造关爱、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县残联领导走进了县启智聋儿康复学校和县人民医院儿童康复中心看望慰问正在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及家长,并为残疾儿童们发放了慰问物资。同时利用横幅、标语、电子屏等宣传助残日主题内容,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帮助残疾人,积极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二是积极开展“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3月3日是第24次全国“爱耳日”,为进一步增强全民爱耳护耳意识,县残联联合隆回启智聋儿康复学校、隆回玉宇助听器有限公司、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隆回县分公司开展以“科学爱耳护耳,实现主动健康”为主题的第24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暨志愿者服务活动。县残联工作人员和助残志愿者们深入街道社区、乡镇、学校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听力保健知识讲座,共计发放宣传单3000多份。三是扎实开展第七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8月25日是第七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县残联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屏幕,网络媒体、微信朋友圈宣传推送、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全面开展残疾预防知识宣传,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提升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水平。四积极开展文化体育助残工作。积极组织参与湖南省残联组织开展的残疾人云动会,共创作上传作品100件。五是结合工作开展新闻报道成绩突出。截止12月中旬,县残联全年新闻上稿105篇,其中中央级、省级媒体41篇、市级媒体22篇、县级媒体42篇。六是扎实开展文化助残“五个一”活动。为丰富残疾人朋友们文化生活,进一步营造了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组织托养机构的托养对象、特教机构的残疾学生以“看一场红色电影、读一本红色故事书、聆听一次红色经典故事宣讲、游一次红色教育基地、参观一次红色展览和体验一次红色文化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鼓励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按照绩效目标任务考核办法,顺利完成了本单位绩效目标任务,资金的使用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全县绩效考评为良好单位,综合考评残疾人满意度达90%以上。1、为2967名残疾人提供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为有康复需求的经济困难家庭7岁以上残疾儿童和成年持证残疾人(含视力、听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支持性服务等基本康复服务,有效改善其功能障碍,提高生活质量和社会活动参与能力。2、为184名农村困难残疾人提供了实用技术培训,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让更多有需求的残疾人获得生产劳动技能,促进就业增收。3、通过“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年度工作的实施,为350名残疾人提供了托养照料。4、为236名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发放燃油补贴,弥补残疾人出行成本。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单位行政运行经费预算严重不足,影响了日常工作的开展;2、除了精神方面鼓励工作人员爱岗敬业外,还应在物质金钱方面给予适当的奖惩,以更好提振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3、专项经费要及时到位,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4、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附件1.残联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2.2023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20240830165652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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