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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文件名称: 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9-00206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城管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19-01-2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01-25 有效期: 长期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五)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七、相关的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2019年度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预算公开表格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收入预算总表

三、 支出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项目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 整体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一、 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表

一、单位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我局于2005年12月19日正式挂牌成立,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017年底城管体制改革,将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增设指挥中心1个内设机构,组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业集中区分局1个派出机构,下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一大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二大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三大队、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县公用事业管理局等5个二级机构,均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机构,单位的管理职能职责如下:

(一)、管理职责范围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②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价;

③负责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④负责县城建成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全部工作;

负责县城建成区城市道路占用及挖掘、户外广告、养犬等管理工作,负责县城近期规划区的渣土运输管理工作

⑥负责县城建成区环卫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负责县城近期规划区河段河岸垃圾的清扫清运及河道水面漂浮物的打捞清运;负责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餐厨垃圾处置管理;负责县城规划区建筑垃圾和固体废弃物处置的监督管理;

⑦负责县城规划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方面的全部工作;

⑧负责县城规划区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方面的全部工作;

⑨负责县城建成区向社会公众开放、供公共使用和活动的公园、广场、绿地、公共停车场、公共停车位、摩托车停靠点、公共自行车系统、公共交通换乘站等公共空间秩序管理;

负责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及城市数字化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管理事项。

(二)、综合执法范围

①行使县城建成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②行使县城规划区内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含城区供气)、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建筑业管理、房地产业管理、住房保障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③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县城建成区内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④行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方面在县城建成区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⑤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县城规划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秸杆及落叶等烟尘和恶臭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⑥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县城近期规划区河道和水域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和水域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职权;

⑦行使公安管理方面在县城建成区无证售犬、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因养犬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等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行使县城建成区殡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本预算数据包括局本级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一、二、三大队。

二、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编制人数73人,实际人数176人,2019年年初部门预算的人数为169人(2019年1月调出1人,新增退伍人员8人),遗属补助人数1人,车辆编制数9台,实际执法执勤用车9台,房屋面积2345平方米。

三、2019年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本级和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大队、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二大队、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大队三个二级机构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037.66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43万元,增长28%,原因是城管体制改革,根据“权随事走,人随事调,费随事转”的原则,进行机构、编制、人员的划转。随着城管职能、人员的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人员经费相应增加,其中基本支出财政拨款1728.6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00万元,专项拨款209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年初预算数2037.66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43万元,增长28%,增加的原因是城管体制改革,根据“权随事走,人随事调,费随事转”的原则,进行机构、编制、人员的划转。随着城管职能、人员的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人员经费相应增加。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037.66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37.6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828.6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同比2018年增加504.6万元,增长3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城管体制改革,城管职能、人员增加,各项支出相应增加。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09万元,其中城管制服轮换经费9万元、禁炮经费55万元、加班费100万元、清牛皮癣经费45万元。同比2018年减少61万元,减少23%,主要原因是2018年全国城管制服统一,按城管制服着装管理规定,制服款70%的部分由本级财政解决。

五、2019年“三公”经费说明

2019年我单位共预算“三公”经费4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主要用于加班盒饭费,公务用车费3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14.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9年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09.68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39.14万元,增加37.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单位采购预算总额75.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用品预算43.14万元,政府采购专项预算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金产账面价值228.55万元,其中:其中:车辆9辆,价值81.67万元,其他通用设备75.25万元,专用设备3.66万元,办公家具18.38万元,房屋2345平方米,价值49.59万元。

(四)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19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9万元;纳入绩效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

(五)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投资总额2037.66万元。其中,按收入性质分:公共财政拨款1937.6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00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1828.66万元、项目支出209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19年预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七、相关的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预算2019年预算公开表格

一审: 二审: 刘敏华 三审: 张国清 张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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