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统一登记号: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2022年度隆回县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应急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隆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子,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含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实施细则(办法),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推进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地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全县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市级下达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煤矿的安全生产地方监管和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监督指导工作,以及关闭煤矿遗留问题的解释协调工作及其他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与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上级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政工室(加挂宣教股牌子)、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火灾防治管理股、防汛抗旱股、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加挂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牌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加挂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牌子)、安全生产综合法规股(加挂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规划财务和救灾物资保障股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内设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隆回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无其他二级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709.0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34.23万元,减少43.84%,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资金大幅度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709.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9.0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70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7.5万元,占73.58%;项目支出451.57万元,占26.4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09.0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34.23万元,减少43.84%,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资金大幅度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09.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95.3万元,降低41.15%,主要是因为本年上级专项资金大幅度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09.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10万元,占6.44%;卫生健康支出7.9万元,占0.46%;农林水支出14.75万元,占0.8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76.43万元,占92.2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08.5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0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1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应急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108.52万元,支出决算为146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4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有结转结余在2022年形成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卫生健康支出(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类)农林水支出(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公共安全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
6、一般公共服务(类)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自然灾害防治(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7、一般公共服务(类)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8、一般公共服务(类)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19.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38.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完成预算的4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都无相关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完成预算的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号召,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与上年相比减少2.36万元,减少5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号召,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车,借调一台公车,支出计入其他交通费,未计入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4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8个、来宾150人次,主要是迎接省市检查和考核及事故调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8.3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4.68万元,增长84.21%。主要原因是新增业务活动,比如承接全县性安全生产知识抢答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智慧平台建设等。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99万元,用于召开市安全生产机动式巡察会议,人数42人,内容为市安全生产机动式巡察会议会场租赁费,用于召开毛伟明同志在省安委会第三次全会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人数88人次,内容为毛伟明同志在省安委会第三次全会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用于召开全县乡镇应急能力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人数30人,内容为全县乡镇应急能力建设工作推进等;开支培训费3.38万元,用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人数23人,内容为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用于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人数52人,内容为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用于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知识线上培训,人数2人,内容为政府采购业务知识;2022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活动举办全县性安全生产知识抢答赛赛事活动,开支13.75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高位推动安全生产。一是提请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今年以来,县政府常务会将安全生产作为每次会议必学内容,县委常委会做到每月至少研究调度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全县每月召开一次大会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点评。截至11月中旬,召开了11次县委常委会、1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9次县安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建立并落实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8+8”工作制度,即所有县级领导到联点乡镇(街道)督促检查落实“八个一”措施,组织观看一次警示片,暗访检查一个村,排查一批安全隐患,建好一个台账,召开一场会商会,整治一批问题,处理一批人和事,设立一个安全举报电话等。所有县级领导到分管或联系的行业部门开展“八个半天”工作,组织专题学习半天,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民主生活会半天,研究安全生产“四大”百日行动方案半天、与中层干部谈心谈话半天、到监管对象那里调研半天、带队到基层明察暗访半天、到市对口主管部门汇报半天、整理“一单四制”台账资料等工作半天。二是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调整充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进一步厘清各级各部门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充分发挥县安委会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作用。全县设立十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并进一步明确专委会和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下发《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手册》、《隆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责任清单。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率先垂范,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难点工作及时调度,关键节点带头检查,有效推动工作责任落实落地。严格“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年初签订责任状,促进责任单位履职尽责。贯彻落实《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推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十个一次”、企业员工“一会三卡”制度,落实“一单四制”和自查自报自纠制度,全面加强“四要素”本质安全建设。四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敲门行动”发动县乡村组干部、党员22万多人作为安全劝导员,履行联络、宣传、教育、检查职责,包保25万多户上门劝导,有效遏制了“小火亡人”事故发生。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启动安全生产“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动”。将安全生产纳入社会治理六项重点工作攻坚行动范围,实行一月一调度、一讲评、一通报、一奖惩。印发《隆回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从9月底至10月底在全县部署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五是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印发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安全宣传七进”、“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通过电子显示屏、公众号、网络、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实现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与省应急管理厅宣教处、湖南电视台合作,完成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专题片拍摄制作。设立全县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筹备了3个月的全县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于6月27日晚圆满落幕。此次比赛由县委、县人民政府主办,县应急、工会、司法、教育、团县委、妇联、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单位共同协办。全县25个乡镇(街道)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共组织了58支队伍参赛,历经预赛、半决赛、决赛,省安委办巡查组领导、市局领导、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在决赛现场观摩。竞赛活动自启动以来,受到全县上下高度关注,在全县掀起了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安全意识的高潮。将安全生产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实施。8月1日,组织对全县所有村(社区)支部书记进行了安全生产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今年以来全县共培训企业从业人员5万人次。
2.强化直管行业安全监管服务。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严把复工复产安全关,做到合格一家复工一家。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行动。联合县公安、市监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共检查4000余家商店、692家烟花爆竹零售店,查处98起违法违规行为,立案98起。7月至8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县烟花爆竹零售门店进行换证办证,严把入口关,经严格审查,办证700余家。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培训。6月中旬,组织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负责人分两批,开展了一次安全生产培训,重点是学习新安法。6月下旬,又分四批组织全县烟花爆竹零售店统一参加全市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核,培训取得圆满成功。推动企业本质安全上水平。5月份完成金杏矿业横山冲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9月份完成金竹坳尾矿库和老横山冲尾矿库闭库销号全部程序;依法注销11家关闭退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产的15家页岩环保砖厂全部完成安全设施设计诊断。联合消防、住建等部门开展宾馆(酒店)、仓储基地及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照“粉六条”、“有限空间作业四条”、涉危险化学品,在上级专家的指导下对相关企业进行清零摸排,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到位。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管执法。截至11月下旬,直管的危化、烟花爆竹、矿山、工贸行业,共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1020家4253次,行政处罚680起195.25万元,收缴和销毁非法烟花爆竹13000余件。
3.积极做好防灾减灾救灾。2022年,我县先后发生低温冰冻、洪涝、风雹、山体滑坡、干旱等自然灾害,受灾时间长、影响范围广、灾害损失重。全县25个乡镇街道不同程度受灾,受灾人口151738人,紧急避险转移1882人,紧急转移安置508人,需紧急生活救助2255人;农作物受灾面积3423.74公顷;共倒塌房屋11户26间,严重损坏房屋20户36间,一般损坏房屋104户134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026.1万元。紧急调拨救灾物资,共发放棉被529床,棉大衣730件,大米109袋,食用油109桶,矿泉水30件,方便面20件,面包10件,确保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高标准筹划“防灾减灾日”活动。5月12日当天,组织县减灾委成员单位在县城九龙广场开展以“减轻灾害风险,守护美好家园”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县长、县减灾委主任杨韶辉到场作重要讲话。活动当天,共发放防灾减灾宣传资料1000余份,宣传挂图100份,宣传袋200个,接受咨询100余人次。积极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新创省级防灾减灾示范社区1个(北山新塘村)。落实“四个一”(编织一张包保网格、完善一套管理台账、健全一套落实制度、打造一支专业队伍)措施,推进村级应急服务站提质升级,完成金石桥镇黄金井等5个县级示范村、33个乡镇示范村建设。
4.打好打赢森林防灭火硬仗。一是加强调度指挥。及时调整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充实森防指成员,明确森防指成员单位职责。修订《隆回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亲临森防指值班室研究部署、指挥调度森林防灭火工作。依托林长制“县林长包乡镇、乡林长包村、村林长包组”责任体系,把296名乡级林长、2738名村级林长、78名监管员、234名执法员、1284名护林员、74名林业科技员责任到756个管护网格。二是严格管控野外用火。通过森林防火公开信、贴标语、拉横幅、打铜锣、小喇叭、宣传车、村村响、七进活动等巡逻和宣传方式,在重点地段和入山道口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站,实施严防、严控、严管、严治,坚决杜绝带火进山入林。春防秋防期间,共出动宣传车辆400次,利用电视宣传40次,张贴标语横幅2.5万张(幅),五进活动60次,发放禁火令2.5万张,每个村每天不少于两次利用村村响播放《森林防火条例》。三是加大督查问责力度。由应急、林业等县森防指主要成员单位牵头,组成督查组、巡查组,对全县25个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森林经营主体单位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常态化督查检查,发现现场有用火行为,立即通知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现场交办,现场处罚,如造成影响的由纪委介入启动调查。四是扎实做好应急准备。面对今年高温久旱无雨、森林防灭火紧张严峻的形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随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扑火机具、扑救物资设备的维护和油料补充工作。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快速处置,防止小火酿成大灾。对于乡镇(街道)交界地带火情,按照谁先到现场谁先处理的原则,乡镇(街道)扑火队伍服从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调度,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县本级财政安排300多万元采购补充了火场侦查无人机、高压水泵等一批森林防灭火物资。申报的500万元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项目已获批复,计划建设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营房阵地,涵盖应急救援仓库、训练场地、运兵车辆、救援器材等内容。下一步,我们计划参照桂阳等地作法,按照准军事化管理要求,建设一支30人以上规模的专业化综合救援队伍。
5.切实抓好防汛抗旱。一是调整组织机构。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对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名单进行调整。25个乡镇(街道)防汛指挥机构全部落实到位。二是抓好防汛责任制落实。县防办、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大中型水库管理单位和各乡镇街道从入汛起均安排人员24小时坐班值班。各水库落实了政府责任人(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技术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的四个责任人;地质灾害点落实了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责任人名单在山洪灾害检测预警系统平台及短信发布平台进行了信息更新。三是开展备汛检查和应急演练。2月20日至3月10日,组成4个检查组,对全县25个乡镇(街道)、2座中型水库、244座小型,111座电站和25处在建水利工程,认真督促检查防汛备汛工作。在山界乡坳头村成功举办2022年度全县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应急演练。四是落实物资储备。目前,全县按照要求采取实物储备与社会代储的方式储备麻袋0.4万条、编织袋11.383万条、编织布1.114万平米、砂石料1.7316万方、块石0.8668万方、冲锋舟10艘、橡皮艇10艘、铁丝3.1326吨、救生衣1700件、巡堤查险灯具755盏、汽油发电机38台、多功能升降照明灯32台、水泵20台。五是及时会商调度。密切监视雨水情发展变化,及时研判风险。入汛以来,已组织会商8次,召开视频调度会4次,启动防汛四级响应4次,成功防范应对四轮强降雨过程。六是全力防旱抗旱。摸清掌握全县干旱实时情况,逐灌区、逐村、逐供水工程完善供水应急方案。精细调度运用水库、灌区等水工程,调度六都寨水库放水两轮次共986万方,有效缓解旱情。广泛发动群众寻找地下水和岩洞水,采取清淤疏浚老水井、打井、掏凼、抽水等措施开辟新水源。突出人饮安全重点,把保障人畜饮水放在抗旱工作首位。开展应急送水,累计向滩头、北山、荷香桥、南岳庙等乡镇饮水困难群众送水282车次1410吨。保供保灌溉打井70个,其中人饮保供水井55个,灌溉水井15个,主要分布在岩口、荷田、横板桥、北山等乡镇。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单位行政运行经费预算数根据核算公式计算,没有参照实际工作情况预算,无法保证实际工作需要,行政运行经费缺口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一审: 王雪姣 二审: 吴飞 三审: 曾庆湘)